
2014年九月,台北市信義區名為「SPARK」的夜店發生一起轟動全國的鬥毆事件,休假的警員薛貞國前往調解,最後卻演變成毆警致死事件。
事故發生原因為夜店有民眾聚眾滋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在執勤外時間身著便服前往關切,卻遭約60名黑道份子持棍棒及紅龍柱圍毆約3分鐘,造成薛貞國頭部及腹部多處重傷,傷重不治。
2014年11月13日,臺北地檢署起訴毆打薛警員最猛烈的蕭姓男子等21人,均依殺人罪求處無期徒刑。
在去年一審時,合議庭依殺人罪等罪共判決66名被告有罪,以持紅龍柱重擊受害員警的許淳凱被依殺人罪判處十三年徒刑為最重,而命案導火線曾威豪及劉芯彤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八年六個月及九年。
案經上訴,今高等法院進行二審,並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改判此案始作俑者曾威豪10年徒刑、劉芯彤仍9年徒刑、蕭叡鴻改判13年徒刑、萬少丞改判8年8月,易寶宏改判9年;其餘被告也遭判不等刑度。
判決一出再度引起網友討論,許多網友不滿認為「殺警判10年根本不算重判」,不少網友也酸「台灣果然是犯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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