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台灣酒駕的罰則不斷加重,卻仍難以完全遏止酒駕的發生,對此,台北市議員何志偉也在近日質詢時提議,北市警局與市府殯葬處可比照國外,讓酒駕累犯到太平間洗大體,讓酒駕犯能夠貼近死亡並學習尊重生命。
國外早已有前例
加州法律中,酒駕初犯者須吊銷駕照至少四個月、罰款3600美金,並可處六個月有期徒刑,若兩次以上的累犯者除了最高可罰18000美金及永久吊銷駕照外,加州法官也可判特殊處罰,累犯者須到殯儀館清洗大體,以遏阻酒駕人士。
泰國政府也為遏制酒駕,於今年立法通過相關法案,規定酒駕及交通違規累犯者,需至醫院太平間服勞役,政府官員表示,希望他們能夠透過看見實際的傷害,使未來不守規則的行為不再出現。
殯葬處表示還需研議
殯葬處長黃雯婷表示會尊重議員之提議,不過雖然目前法令並未限制不具檢定資格者不能清潔大體,但公家機關都會要求同仁至少要具備「丙級喪禮服務檢定」資格才能為往生者提供專業服務,也是對往生者的尊重;該提議還需多方考量後才能決定。
殯葬業者反對
據自由時報報導,彰化縣議員張雪如指出,以洗大體做為酒駕之處罰,會讓服社會勞動者對往生者沒有恭敬心,只有怨懟心,用亡者的身體來震懾生人,也是對亡者最大的不敬。
許多殯葬業者則認為,大體美容有其專業性及排他性,若讓不專業的勞動處分者來實行,可能會讓家屬感到不滿。
專業遺體處理工作者陳修將也在臉書PO文表示,為何清理大體的工作變成對犯罪者的懲罰?對於亡者及家屬來說,情何以堪?多少殯葬產業的工作者不斷地努力才讓社會大眾對死亡、生命型態有較正向的觀感,卻被議堂上一席話給抹煞,也希望官員在做出決策之前,務必審慎評估並多方考量。
(圖片擷自陳修將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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