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基層警察在應對桃園浩克暴力事件中遭受公眾質疑,並因此受到處分,引發了基層警察的不滿情緒。為表達他們對於此項不公處分的反對,部分警察決定將在6月1日至4日,發起為期四天的「治安消極日」行動。他們希望透過這種方式,讓上級及社會大眾了解基層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所面臨的困難與壓力。
▲ 員警在朱男無還擊能力下仍用警棍打12下,遭因執法過當送辦。(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事件始於28歲的朱姓健身教練在一家超商內大鬧,結果導致兩名員警受傷。其中的王姓員警,在無法平息朱男的情緒後,使用了警棍進行制止,其行為在網路上傳播,並遭公眾質疑執法過度。此後,中壢分局迅速對王姓員警進行處分,並將此案以傷害罪名送交地檢署。
此事引發了基層警察的不滿,並在臉書《靠北Police》上流傳,他們計劃在6月1日至4日發起第一波「治安消極日」,以「不查緝績效、不主動開單、不處理分局交辦事項」來表達不滿。
警員在社群媒體上說明,雖然他們將選擇消極對待工作,但對於需要處理的報告和公眾報案仍會如常處理,並保證公眾的權益不會受損。他們強調這次的行動是因為上級在處理此事件中的態度讓他們感到失望,但他們期待更多同僚加入行動。
▲ 員警不滿因治安維護遭懲處,發起「治安消極日」活動(圖/翻攝自靠北police)
這則貼文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有些人對警察的困境表示理解,也有人認為警察應該團結起來,以對抗外界對他們的不公平對待,一名網友評論更是點出警察的心酸:「人人都把警察當神,但是警察只是個人,每天吸收垃圾負能量,總有一天會業力引爆,警察就像一張乾淨的抹布,希望骯髒的社會好,就要不停的使用它,結果自己反而落的一身髒,長官民眾看到還嫌你髒。」
這起事件對於警察部門以及台灣社會的治安管理提出了嚴肅的問題。在面對暴力事件時,警察的行動將如何受到公眾與上級的審查?而警察在履行職務時,是否有足夠的支持與保護?這些問題值得社會深思。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