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取自pixabay)
根據全球疫情地圖網站Wuhan Coronavirus Global Cases數據,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已達63,189,103例,死亡人數也達1,466,762例。
根據衛福部疾管署數據,台灣截至目前的確診病例為675例,而死亡人數共7例。
隨著時序進入秋冬,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持續上升,許多國家的單日確診人數也屢創新高,而台灣的境外移入確診個案也有增加的趨勢。
所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從今日(12月1日)開始,啟動「秋冬防疫專案」。
從12月1日起,指揮中心強制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時,須配戴口罩。
醫療照護: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長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托嬰中心。
大眾運輸:高速鐵路、臺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及計程車的車廂及場站、海空運航班及航站。
生活消費:商場、購物中心、百貨、室內零售市場、超級市場、展覽場、家俱展示販售場、零售商店。
教育學習:圖書館、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
觀展觀賽: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
休閒娛樂:郵輪、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MTV、KTV、理容院、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
宗教祭祀:寺廟、教堂、殯儀館的禮廳及靈堂、骨灰(骸)存放設施及其他類似場所。
洽公:銀行、證券期貨商、保險公司、電信公司、有線電視公司、信用合作社、郵局、農漁會信用部、各級政府機關及相關服務場所。
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並且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由於戴口罩的規定與民眾切身相關,以下就用5個QA來為讀者解惑。
在強制佩戴口罩的場所內,可以飲食嗎?
如果該場所允許飲食,民眾可以在與不特定人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如隔板)的情況下飲食,不過要記得,飲食完畢就必須立刻戴上口罩。
如果該場所本來就禁止飲食,民眾就應遵守規定並且全程佩戴口罩。
在高鐵及台鐵車廂,可以飲食嗎?
在可以飲食的公共運輸車廂或海空運航班中,與不特定人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或在社交距離內的不特定人,均有佩戴口罩的情形下,民眾可以暫時拿下口罩飲食。
不過要注意的是,飲食期間不能交談,並且在飲食完畢後必須立即戴上口罩。
在健身房運動也要戴口罩?
包括健身房、游泳池、三溫暖等活動性質,民眾是無法全程配戴口罩的,所以指揮中心建議業者或場所管理單位,採用「人數總量管制」、「加大設施間距」等方式進行管控,並請民眾配合實聯制、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等防疫措施。
另外,民眾在活動前後也應立即戴上口罩,活動時再取下,並且盡量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
小朋友很難配合持續戴口罩怎麼辦?
嬰兒或學齡前幼兒較難以配合持續配戴口罩,家長應盡量避開尖峰時刻的人潮,避免將幼兒帶至人潮擁擠的室內外公共場所。
若不得已必須前往公共場所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話,家長仍必須為學齡前幼兒戴好幼幼口罩或小童口罩,而對於不適合配戴口罩的嬰兒,則須以具遮簾的嬰兒車或嬰兒提籃來防護飛沫。
在較為空曠的戶外場所也需要配戴口罩嗎?
即使不是前往指揮中心規定的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仍建議民眾在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應自主佩戴口罩。
另外,包括夜市、風景區傳統市場等人潮壅擠的戶外場所,指揮中心建議業者或場所管理單位,應採用人數總量管制的方式來進行管控,以方便在場所內活動的民眾能持續、有效地保持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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