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在11月24日舉行,法務部最高檢察署已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督導小組」,各地方檢察署也同步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針對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進行查察工作。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5條,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每次快到選舉的時候,部分縣市都會出現「幽靈人口」,也就是「人口淨流入」的情況,過去也曾因為這樣而影響到選舉的結果。
今天內政部戶政司發布新聞稿表示,戶政與警方已建立查察合作機制,針對選前6個月遷入、同址設籍3戶以上、一戶寄居5人以上等疑有異常情形加強查察,如有虛報,將依法撤銷虛偽遷徙登記,最高並可處9000元罰鍰。
何謂虛報人口呢?有些民眾會把戶籍遷到某一特定處所,但自己仍留在原來的生活區域內打拼,造成該處所有一址多戶或一戶寄居多人的怪異現象。除了為了選舉之外,也有許多家長會為了子女的學區問題或是銀髮族在當地福利的多寡而有虛報遷徙的狀況。
若是因為虛報遷徙而取得投票權,並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恐觸犯《刑法》第146條,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所以也呼籲民眾要遵守戶籍遷徙規定,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