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彭金隆
2017年12月29日立法院快速三讀通過《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也就是俗稱的《金融監理沙盒條例》,這是全球成文法(編按:指由各國立法機關,根據憲法授權及一定程序,制訂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條文)國家中,第一部針對金融創新實驗訂定的專法,許多人對此法抱持高度期待。我常說,台灣保險創新大不易!台灣金融服務業是一個被高度監管、規定的行業,這些規定也是金融創新的殺手。由於高度監理,金融業者只有領到「特許執照」才能提供金融服務,結果形成一個封閉的競爭環境,其他服務、技術更好的科技公司,沒有金融執照,就無法提供類似服務。環境少了競爭,導致金融業無法與時俱進,跟上科技發展腳步。最近幾年,各國政府紛紛提出監理沙盒的概念,能讓沒有金融執照的科技業者,透過法律特許的方式進行實驗,不會受到既有法律的追訴。許多過去不可能出現的創意,或全新的金融營運模式,因此有了展現機會。當然金融業者也積極提出創新作法,希望有機會進入沙盒實驗。
在台灣剛通過的《金融監理沙盒條例》中,最特別的是針對金管會(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角色與責任的要求,明確要求金管會須提出具體輔導金融科技新創業者的機制,且每年向立法院報告創新成績,金管會不僅是監理者,更是金融創新的推動者。世界經濟論壇在2015年提出的報告指出,保險市場是未來受到金融科技衝擊最大的產業。國外已有許多新創的保險科技概念出現,例如利用區塊鏈技術與架構,發展智能合約,達到自動化增進效率。也有人把理賠流程加以優化與自動化,啟動快速理賠,或是把電子保單存在區塊鏈中,達到不可竄改的證明效果。另外,科技業也嘗試改變保險行銷通路。這些創新的保險服務或通路,透過《金融監理沙盒條例》,將更有可能或更快速的出現在台灣保險市場中。期待此專法能讓台灣沉悶已久的金融市場,重新展現創意與活力,畢竟在這一波全球金融科技發展浪潮下,台灣不應該、也絕不可以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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