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陳木村
台灣民間的力量的確是非常的蓬勃與發展,從現有成立各種社會團體數量即可以看出,截至目前為止,在台灣已經成立的各種社團超過五萬家,而且目前還在持續增加中。如果依據政府政策發展與趨勢,未來成立社團將會更趨簡化及簡易,未來社團總數也將會再增加不少。
以現有發展趨勢而言,大家為何會如此熱衷於社團的成立,關鍵在於運用社團有利於資源整合與資源創造。也就是如果以營利法人作經營與管理,是缺乏公部門資源的挹注契機,但如果以非營利社團法人作經營與管理,則比較有公部門資源的挹注契機,而且對外也比較具有公信度。
但就目前已成立的台灣社團而言,可以說90%的社團運作得很辛苦,甚而是半停頓與停頓狀態,只有10%的社團是維持正常運作與發展。為何會如此現象,最主要因素在於成立社團後,90%的社團普遍缺乏法治觀念與創新的運作技巧,所以我稱之為「人治社團」的運作,也就是人為因素問題非常嚴重,因此才會造成如此落差的原因。
而所謂「法治社團」,凡事依據合法規章、程序及運作的社團,所以無論在經營與管理上都是有其依據與法治規範,同時還擁有創新與遠見觀念,包含財務、會務、發展及產業等,是一項全員參與的組織運作,所以最後都會成為社會與政府重要的資源、推動者,也間皆影響及帶動社會的正信和諧與發展。
人治社團大多數是理事長一人運作,而社團內幾位核心人員則配合演出,根本不依法規行事,完全以私利為主的包裝運作模式。也就是在處任何會務只要做好包裝,以及做好依據法規的書面資料,並呈送主關機關備核就好,至於財務及會務根本又是兩套手法,其實如果沒有仔細追究的話,主管機關根本無從查核起,所以很多相關資源無形中會流入此的原因。
但法治社團則常常接受主管機關表揚,因此也會獲得各項經費的補助或是專案委託等,對社會的確有示範與帶動效果。反之人治社團,雖然也是依據合法書面資料呈送主管機關,有時候也會獲得補助或專案委託,但這些人治社團的成效都非常有限,因為只要關係好就可以運作順利及過關。
以我個人過去參與過公部門相關單位評審與評鑑經驗,一般前來提案的社團,不論是法治社團或是人治社團,其實第二名才是真正專業者,而第一名大多數是關係或酬庸因素居多,這也是為何政府在注入很多提升專案經費時,最後總是很難有成效出現的原因。說穿了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喔。
所以對於一些新成立的法治社團要能進入專案得標,的確是會有點困難的原因,因為專業有餘,關係卻不足的窘境。再加上台灣政治因素,造成諸多看不到的無理現象,雖然基本上每項流程都是合法,但最後就是前述所說的結論。中國人講究情理法的生態,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才有關係,就是這個道理。
因此法治社團如果要經營得好,除了基本專業與制度之外,關係就必須要再深化與累積,否則永遠都無法跟人治社團競爭,這也是公開的秘密。但基本上如果要社會更成長與穩定發展,法治社團必然是一股清流與契機,值得我們再共勉之。
依法運作社團才能注入一股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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