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業乎?餐飲業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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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乎?餐飲業乎?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魏孫鴻

最近,網路上有家高雄的豬腳店很火。相關新聞可以看看這個連結:「包便當每一道菜分開裝 業者霸氣回嗆」。

內容大致是顧客的要求過了頭,店家不願照辦,客人就去該店的臉書粉專抱怨,老闆不想被踐踏,也就直接反擊。這位年輕的老闆有兩句話很有意思,他說自己「是餐飲業不是服務業」;他也告訴客人沒有辦法「有限消費,無限服務」,這讓很多網友嚷著要「筆記」。

餐飲業是不是服務業?這是很有意思的問題。是不是真的如此,我想應該是因商家及其營業內容而異。以這個豬腳店來說,他把餐飲的內容做好,包括品質、衛生、供餐速度等,就是善盡其店家的責任了。而對該店絕大部分的消費者而言,相信也是這樣認為。但如果說,一家強調質感與服務的餐廳,恐怕就不是這樣了。這也難怪,老闆回嗆時,把幾位走「服務」路線的「餐飲界」大老給抬出來,強調自己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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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說,這個事件裡,消費者真的是在這樣的環境提出那樣的要求,我想,這種心態實在是台灣消費者應該去調整的。「消費者(客戶)至上」是一種供給方的自我惕勵,但這轉換到需求方時,絕大多數都成了「花錢就是大爺」的心態。這,其實很不健康。如果說,一個社會自詡文明,且三不五時把「平等」、「正義」掛在嘴上,那其成員就應該知道,買賣的位階差異,只在於交易的內容,而不是互動的心態與行為。對方是要賺你的錢,但他願意付出的自然有上限。如果在限度內,討價還價,那是交易;如果越出限度之外,那就成了爭議。一旦進入爭議,且因此作賤他人,那真是為了幾塊錢或一點點方便,把自己的人格標上了低到不型價格。這就好像有個笑話說一人買了「條」魩仔魚還要魚販幫他除頭去尾切三段,不過就是凸顯自己是個笑話罷了,有什麼意義嗎?

更不必說,在不少消費爭議中,某些消費者擺明是鑽漏洞,甚至是自我催眠地認定賣方有漏洞要硬闖,某個程度如果說供給者確實沒有這樣的服務提供,那都已經處犯了詐欺、竊佔等刑事罪嫌。而其得利,往往也就是個幾十、幾百。這樣搞的意義,會有什麼良好、愉快感覺嗎?

事實上,就算是服務業,也真無法在面對有限消費時提供無限的服務;而花了錢就想把人踩在腳底下當大爺,這是什麼樣奇怪的心態?如果上網看看,我們會發現,歐洲、美國有些咖啡店,咖啡的價格是按照客戶的禮貌程度去收費的。知道說請、謝謝的客人,在物價遠高於臺灣的地方,可以用我們便利商店的咖啡價格享受一杯咖啡館咖啡;相反的,那些對於店員「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消費者,就紮紮實實地用當地「合理」的高物價去喝一杯只有溫度沒有溫暖的飲品。這其實非常合理。消費環境的造就,原本就不是賣方的責任而以,而心情、感覺更不是只有花錢的人才有。

缺乏平等的互動、沒有尊重的心態,卻要求好的消費過程,即便在某些條件下能獲得,那也不過是種「殺雞取卵」的愚昧,一次次打擊從業者的熱情罷了。況且,以現在社群網路的發達,當了奧客還想上網討拍,那往往真是自取其辱。

當一個合理的消費者,並不難。做人,真的不要太把自己當一回事兒而不把別人當回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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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31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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