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約70歲周女士為癌症病友,於16年前第一次發現罹患乳癌,原以為治療成功,沒想到三年後癌細胞陸續轉移到肺部、肝臟、骨髓、頭蓋骨等部位,平均每兩年出現一次,前後七次轉移,醫藥費用花了新台幣三百萬多萬,目前退休金幾乎花光殆盡,只能放棄治療。
癌新藥共同負擔試辦計畫 讓癌友多一線生機
台灣全癌症病友連線理事長林葳媫表示,在治療癌症過程中,癌症新藥的出現可以幫助延長癌症病友的生命長度、寬度,以肺癌來說,部分肺癌新藥可以幫助病友延長5個月壽命,或者像黑色素瘤病友,目前也有免疫療法新藥可供選擇,但這些藥物的價格都比較貴,依現行全民健保體制,很多新藥還沒有納入給付,而病友又無法負擔龐大藥費,若施行「癌症新藥共同負擔試辦計畫」,或許可以讓癌症病友多一線生機。
林葳媫理事長解釋,所謂「癌症新藥共同負擔試辦計畫」是以癌症病友為主要對象,範圍限於「癌症新藥」,希望政府補助7成,病友負擔3成,這樣病友就能繼續接受治療,當然這是理想狀態,政府補助比例、病友負擔比例,都可以再協調。
近八成癌症病友 認同癌新藥共同負擔理念
自成日至今,全癌連建立的臉書粉絲頁持續成長超過12000多人,近日透過粉絲頁進行調查,七成以上屬於癌友。其中針對推動「癌症新藥共同負擔計畫」部分,在調查當中,78%的癌友都認同當健保超過一定期間內仍無法給付癌症治療用藥時,可接受病友自付部分費用和政府共同負擔的想法;其中有近七成選擇共同負擔方式,以每月「自付金額」上限方式,其他三成選擇以「自付比例」方式。也有受調查者提出,可在治療初期先讓病友試用新藥,確定治療具有療效、成為常規藥物後,再實施共同負擔費用,較能發揮效益。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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