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圖/文:第五德嘉
2016年7月3日,台灣一天就發生了三起溺水意外:
1.三名學童在台中溪邊玩水,卻被暴漲的溪水沖走。
2.一名蕭姓男子在新北市坪林的北勢溪游泳時失蹤,被發現時已經氣絕身亡。
3.林姓女子在嘉義大埔青雲瀑布溺水而陷入昏迷,在醫院與死神拔河。
這三個案例,其實隱藏著一個非常大的風險,那就是五個人都是穿著衣服入水,這在水中求生可是大忌啊!
有些人戲水時,穿著上衣外套短褲、西裝褲,甚至穿吸水後重量會暴增的牛仔褲就下水,真的是風險指數破表。
日本的「著衣水泳課程」:防患於未然的求生教學
雖然某些中小學和大學,例如中山大學要求學生要用蛙式游泳並中途換過氣,超過25公尺才會發給畢業證書(因為有的學生如果用自由式,可以不用換氣就能快速游完),台北市也曾經想要通過「轄區內的中小學學生,不會游泳不能畢業」的政策,卻因為怕造成學生們的壓力而並未施行,但是其實學生更該參加「水中求生營」、「水中自救課程」……建立正確意外落水後的求生能力,學會「著衣水泳(著衣游泳)」的自救方式。
在南亞海嘯與日本311地震後的海嘯,有一些人可是靠了這個能力救了自己一命。
在日本幼稚園的游泳課,有教導學生穿著衣服落水時的應對方法,小朋友要穿著日常衣物與鞋襪下水練習,模擬如果意外落水時的「著衣水泳」課。
基本上,著衣落水的步驟是:
1.學會水中脫衣
2.在水中自製浮具
相關的細節可以參看水上活動國際教練、台北海洋技術學院馬軍榮老師所寫的〈著衣游泳〉一文。
會游泳不等於救生員
有些人喜歡呼朋引伴比賽膽量,比賽看誰敢游到河流的對岸,從瀑布往下跳,或是要在無人看管的海港,挑戰誰能游到外海再游回來,這些比賽蠻勇的賽事活動都應該要拒絕,就算被同伴視為孬種也要忍住。
2015年9月1日,有15名學生到花蓮著名景點「慕谷慕魚」遊玩而發生2人溺死的慘劇,根據警方的調查與事發現場流出的影片,其中帶隊的郭姓學長跟大家說:「來花蓮就是要玩水啊!」,他還說:「如果有人溺水,我會下去救!」,結果幾個同學下水,立刻發生溺水意外,在一陣慌亂中,郭姓學長一邊喊「誰會游泳?」時,看到旁邊的曾姓學弟,大喊:「快點啊你!你幹嘛?」,結果這個學弟乖乖聽話下水救人,最後被溺水者扯到水裡而一起溺斃了。
要學會著衣游泳
其實孩子從小就學過《論語.述而》中的成語:「暴虎馮河」,但是這句話是古文,很多孩子會背誦卻沒有理解,其實「暴」是「搏」,「馮」是「憑」,孔子真正要說的是,敢空手跟老虎搏擊或是赤腳就想直接過河的人,是沒有智慧的;當一個人遇到危機時會害怕,然後想辦法取勝,才是凡事小心,擁有智謀的人。
所以,不要被同伴用激將法而在野外胡亂下水,也要想辦法去參加游泳界的各種水中求生課程,在專業教練教導與救生員現場保護下,真正知道在游泳池游泳跟在真實環境中穿著衣服落水的差異。
總之,若是在意外落水時,能冷靜地脫離身上多餘的東西,脫掉衣服,並沉著地自行游泳上岸,做到「著衣落水自救」,才是真正學會游泳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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