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彭博社(22)日的報導內容指出,自從 2008 年 Android 推出以來 Google 和 Oracle 「Java 專利侵權」的情況,至今已纏訟多年。本月(14)日所召開的法庭當中,Oracle 的委任律師 Annette Hurst 在審訊的過程表示, Google 旗下的 Android 作業系統銷售額高達 310 億美元與 220 億美元淨利,其中百分之 70 %的收益來自 Android 作業系統上的 Google 廣告以及 Play Store 收入。
Oracle 的委任律師 Annette Hurst 更對於聯邦地方法官指出「看看 Google 的商業價值,擁有超乎尋常的規模性。」
▲Oracle 的委任律師 Annette Hurst
Google 一直以來都把行動平台所帶來的營利列為最高機密,曾向法官要求禁止對外公開相關內容。甚至也指出任何律師得到的這份內部機密資料,只能「檢察官查閱」用途,不得對外進行公開。因為 Goolge 認為這些非開公的文件屬於高度敏感的內容,倘若與公眾透露該內容,將會間接對於 Google 的業務帶來負面影響。
而針對此案件 Oracle 公司發言人 Deborah Hellinger 並未發表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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