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思綺/綜合報導)每當有一對父母離婚,影響的不只是夫妻雙方,連同孩子的身心成長及人際互動關係都會受到波及;行政院主計處統計,我國103年有53190對夫妻離婚,平均不到10分鐘就有一對怨偶登記離婚,高居亞洲第一。
小慈的爸媽離婚後,監護權歸屬媽媽,每次與爸爸會面都會全程錄影蒐證,只要雙方稍有拉扯就到法院陳報證據。爸爸見到小慈也會帶她去驗傷,如果有小傷口或小瘀青,就會說對方家暴小孩。
夫妻離婚 出現最多搶奪型父母
離婚,不僅是夫妻雙方的事,過程中父母的所作所為,都影響著孩子身心成長及人際互動關係。現代婦女基金會林美薰副執行長表示,全台每年至少有7萬名子女面臨父母離婚的情況,在夫妻雙方關係走向結束的同時,子女監護的角力戰也正悄悄開打。
林美薰說,該會長期在法院提供服務,也觀察到有許多NG離婚父母,其中最多的就是搶奪型父母,有些離了婚的父母仍然頻繁上法院,不停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只要有機會和孩子相處就錄音、錄影,試圖找出對方不適任照顧的證據,就如同小慈的父母,為了將小孩搶到手不擇手段。
第二類是阻撓型,擁有監護權的一方,用各種理由推託不給對方看孩子,常說是孩子不願意被探視,親子互動格外心酸與扭曲。第三類則為冷戰型,離婚雙方不再溝通,只由孩子居間傳話,孩子被迫承受父母的情緒。
溝通、諮詢、著想 3原則保護孩子
林美薰說,一般人面對離婚總是無所適從,不知如何和孩子說明離婚的事,也不知道如何跟對方好好談談孩子未來的照顧事宜。為了避免孩子在離婚過程中遭受傷害,林美薰建議將離婚的父母都能牢記,多溝通、多諮詢、多著想原則,不要讓孩子承受父母離異的負面情緒。
1) 多溝通/離婚過程還是須謹言慎行,避免所說的言語傷害子女,可運用坊間相關的書籍或繪本,和孩子一起面對父母離異的事實。
2) 多諮詢/準備離婚的過程,建議雙方可運用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提供的諮詢及服務,避免作出不適當或傷害孩子的舉動。
3) 多著想/面臨監護權議題的父母,應以孩子的利益為前提協調照顧計畫,避免搶奪子女或阻撓探視,讓孩子擁有雙方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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