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結婚為前提」的前提:不是閃婚,也不是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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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結婚為前提」的前提:不是閃婚,也不是套牢

我常看到電視上許多節目主持人或專家學者、諮商師都很反對「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有時上節目受訪時同集來賓也抱持反對態度。許多人多半以為「以結婚為前提」就是很傳統的相親結婚,男女雙方見了面感覺差不多可以接受了,就立刻開始籌備婚事,簡直像在趕進度。

 

其實,這不是我所指的「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真正意義。它不應該是個宣言或聲明,而是一種心態與目標的確認。因為現代男女到了適婚年齡,經常被心裡壓力、社會眼光所蒙蔽,以為每個人都跟自己一樣,到了適婚年齡就是要邁向婚姻這條路,因此一找到想發展的對象便很快全心投入。只不過,社會發展至今,結婚已經變成一種更加個人化的「選擇」,不像過去一樣是件迫於眾人眼光和家族傳承壓力而不得不做的事。現在很多人是打定主意不結婚的,再加上離婚率高,不信任婚姻的人也愈來愈多。

 

偏偏這些人的臉上並沒有寫著「我的人生沒有結婚這個計畫」,但是偏偏又熱衷談戀愛,於是那些耳熟能詳的故事至今為止才會不斷上演:天雷勾動地火的兩個人,覺得自己終於遇到了真命天子或終身伴侶,即使在一起沒多久就發現對方似乎對婚姻持保留態度,內心深處對某些「疑點」有所困惑,卻因為已經投入太深而難以退後一步好好觀察。就這樣甜蜜投入三、五年後,耗費了美好青春、拒絕了其他機會,才終於看清他口中的「不結婚」是一個不可動搖的事實,他「真的」不會結婚,而且你無法改變他,因為他寧可放棄、結束關係,也不想──按照他的說法──把自己的人生葬送在婚姻裡。於是你大哭分手,還要花時間療傷,讓自己重新出發。

 

更糟的是,有些人剛遇到時從不提結婚的事,或者無論是眨低還是贊成,總之就是唯唯諾諾附和你,每次一聊到誰誰誰結婚了就把話題叉開,或者不置可否。但兩個人又好像除此之外一切順利,甜甜蜜蜜在一起,你心想也許是太早聊這些了,為了不想給他壓力於是先把試探擱一邊,兩個人就這麼繼續走下去。沒想到幾個月後卻震驚發現……原來對方是個早已結婚的騙子!尤其現在很多人夫妻雙方因為工作分隔兩地,可能常有機會分住南北不同城市,有心想欺騙的人,晚上還是可以陪你講電話、傳簡訊,甚至邀請你過夜,根本不會讓人起疑,不知道自己不知不覺成了小三。

 

這種例子也是天天都上演的,一點都不稀奇。而且當已婚事實被發現之後,大多數騙子只會連哄帶騙的安撫你,最終還是不會離婚,更不可能跟你結婚。這些雪上加霜的後續發展我們聽得太多了!尤其要特別提醒女孩們,像安潔莉娜裘莉那樣的例子,並不多見喔!

 

確認中程目標一致

 

以結婚為前提的另一層意義,在於這個人現在「正在」找結婚對象,也就是說,結婚是他三、五年內的中程目標,而不只是兩個人在心態上確認「總有一天自己要結婚」就好。否則,也是有很多人──特別是姐弟戀──相遇時男生才二十五歲上下,他的確很確定自己未來一定要結婚,但可不是「現在」!對於青壯年之後反而愈來愈受歡迎的男士們來說,年輕時也許會想多談幾次戀愛、多交幾個女朋友,等過了三十五歲才開始考慮結婚,此時相遇,妳對他來說多半只是個適合談戀愛、單純享受甜蜜的對象,而非願意思考責任、家庭與認真相處的終身伴侶。

 

這要說欺騙,其實也未必,因為這樣的人剛開始並不總是心存狡詐,甚至有人還抱著「如果適合的話也許長跑十年真的可以結婚」這樣的想法。然而太過年輕、或還不急著結婚的人,那心態與思考面相和層次畢竟是不一樣的。在這種情況下,兩個人的感情會非常容易受到挑戰,相處上難以通過層層考驗,這有時候其實不是當事人自己有能力控制的。

 

如此這般,「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就變得非常重要。如果你在人生的中程目標裡是有要結婚的,如果你在找的就是結婚對象,如果你不希望承受另一半因為沒那麼想結婚而帶來的不安全感,那麼,一開始就表明雙方心意絕對會讓你輕鬆很多。

 

聽盧姐一句話,談戀愛時,剛開始磨合的兩個人有很多地方都要花心思了解,包括價值觀、個性、脾氣、原生家庭背景、生活習慣、未來計畫、經濟基礎與消費習慣……這些行為與觀念,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觀察、了解,因此,盡量避免在投入了感情與青春後,才發現對方的人生規畫與自己想的不同。

 

正確理解「以結婚為前提」

 

以結婚為前提的正確理解應該是:我們確定彼此在不久的將來有計畫要結婚,但這是個中程計畫,也許一、兩年,也許三、五年。在這之間,我們認真經營感情,努力為下半輩子可能在一起而互相觀察、用心相處。如果最後發現真的無緣繼續,我們也彼此祝福,再各自尋找適合的另一半。

 

換句話說,我們只是擁有共同的目標,不代表因為目標一致,就非你不可。

 

目標一致的人很多(更別提加入婚戀機構的話,每個人都目標一致),但有這樣的前提不保證就有順利的結果。因為他雖然說以後會結婚,可沒說一定是跟「你」結婚,因此沒有任何人能以此要求對方「立刻辦婚事」;當兩個人走到最後,如果很遺憾的發現真的不適合過下半輩子,也沒有任何人能因此拿這個前提去命令對方「不准分手」。

 

相對的,也沒有必要給自己壓力,因為對方只是跟你目標一致,不代表你非得因此而嫁給他/娶她,我不斷在強調的「拉長觀察期」是一個絕對不能少的步驟!千萬別因此一開始就心急投入。觀察期有人半年、有人三年,沒有一定,但建議最少最少也要交往個一年左右,多看多觀察,才不會最後後悔莫及。

 

如果對方不是在目標很明確的婚戀機構認識,但你想要讓他知道自己的確在尋找結婚對象,該怎麼做呢?建議你不妨找個對的時機點(氣氛輕鬆自在,沒有旁人壓力,了解夠深入之後),說個朋友的結婚故事,趁機表明自己的心意。例如:「我有個朋友跟我一樣三十出頭,他跟女朋友兩個人感情一直很好,最近終於求婚了!真為他開心!我覺得這對男女雙方來說都是很大的決心和幸福,如果可以,我也很希望遇到適合的人,好好談談戀愛,花個幾年一起磨合相處、創造回憶。可以的話,也許最晚在三十六歲左右結婚,這樣可能比較有體力和精神來享受婚後初期的兩人世界,是不是?畢竟適合的人不容易找,有時候就是沒有緣分,但如果找到了就真是太好、太幸福了!」

 

記得,你不能表達、不能讓對方錯誤理解的訊息是:

1.「我們」如果在一起了就一定要結婚、

2.既然說好了就別浪費時間,趕快交往、趕快討論婚事、計畫未來、

3.沒有退場的可能,誰想「臨陣脫逃」,就是欺騙、就是違背承諾。

 

你一定要表達的訊息應該是:

1.我三、五年內會想結婚、我正在找結婚對象、

2.但我不急著剛認識就計畫婚事,先好好談戀愛相處才重要、

3.兩個人合得來真是皆大歡喜,但如果合不來,也不是誰的錯,至少我們都試過。

 

直話緩說,在表達自己想法的同時,你也會從對方的反應裡知道他的想法,藉此確認彼此的目標和對目標的理解,是否一致。這是一個非常重要也必要的過程,也能大大減輕彼此的壓力,並且提醒彼此拉長觀察期,愉快的相處,避免雙方太快投入,最後進退不得,得不償失。

 

 

本文摘自《我不要一個人孤單的過── 臺灣 500 萬適婚男女終結單身實戰手冊》一書,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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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試閱

  • 戀愛談不完,卻只學會分手?了解自己,別再愛上不該愛的人
  • 總是愛上錯的人
  • 「以結婚為前提」的前提:不是閃婚,也不是套牢
  • 千萬別太早變成老夫老妻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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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15-03-04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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