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省蘇州市一名火鍋店老闆,經常在店裡開直播招攬生意,某次一名顧客發現自己被拍攝入鏡後,認為肖像權遭侵犯,憤而找老闆理論,雙方為此爆發口角,顧客一氣之下,直接將老闆告上法院。案經審理,法院判顧客勝訴,老闆必須公開向客人道歉,並賠償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45元)。
▲ 火鍋店老闆在店內開直播招攬生意,不小心拍到顧客,被判公開道歉和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示意圖/ENews)
根據《現代快報》報導,該名老闆經常在店內架設手機開直播,藉此吸引顧客上門,某天一名顧客走在店內走道時,發現自己被拍攝入鏡,顧客不滿肖像權受到侵犯,當場找老闆理論,老闆認為顧客故意找碴,不僅不願意關掉直播,還請顧客自行避開錄影範圍,雙方隨即爆發口角,顧客憤而提告。
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認定,火鍋店老闆在未經顧客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店內進行直播,還將顧客拍攝入鏡,侵犯了顧客的肖像權,因此要求老闆透過直播公開向顧客道歉,並將相關影片置頂3天,同時也必須支付顧客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45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判決出爐後,不少網友留言大讚:「肖像權的確不容侵犯」、「真的很討厭商家或是自媒體部落客拍攝影片或直播時拍到自己,尷尬極了」、「很多探店的人舉起手機就是一頓拍,也不管其他人願不願意被拍」、「有的商家還會截取監視器畫面PO傷亡,證明自己生意火爆,這種商家見一個抵制一個,永遠不去」、「至少提前告知再拍攝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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