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社會對於死刑存廢爭議不斷,今(20)日下午3點,憲法法庭針對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做出最新判決,大法官認為死刑並未違憲,因此做出合憲性解釋,但強調須限縮適用範圍。
▲今日下午3時憲法法庭針對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做出判決。(示意圖/Shutterstock)
本次聲請釋憲的37名死囚中,主要由72歲的「最老死囚」王信福及羈押超過35年的邱和順提出,另外包括殺害親夫與家人以詐領保險金的唯一女死囚林于如、黃春棋、陳憶隆等35人,這些死囚犯案手段兇殘,每人都是背負人命的重大罪犯。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原本有38名死囚聲請釋憲,但第38名死囚黃富康去年10月因心因性休克送醫不治,黃富康因迷信日本漫畫《銃夢》,認為「殺人可以改運」,於2009年3月間上網假裝租屋,約出台北市士林區的簡姓房東後殘忍殺害。
而羈押最久的邱和順則是在1987年間組成擄人勒贖的強盜集團,不只殺害女保險員柯洪玉蘭外,還綁架學童陸正並撕票,至今仍未尋獲遺體;「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則是在1990年8月教唆同夥槍殺2名員警,同夥已於1992年間遭槍決,並指證是王信福下令開槍,通緝長達15年後,王信服終於被捕,並於2011年間被判處死刑;而唯一女死囚林于如,在2009年間連續殺害媽媽、毒死婆婆及丈夫,就為了詐領保險金,最高法院在2013年6月判處死刑定讞,成為台灣第四位女性死囚,目前她羈押於台中女子監獄中,等待執行。
此次判決雖然維持了死刑的合憲性,但死刑的適用範圍應該限縮,並要求司法機關在判決過程中更加謹慎,確保每一個死刑判決都經過嚴格審查,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未來,死刑存廢的討論仍將持續,如何在維護社會正義與保障人權之間取得平衡,將是台灣社會面臨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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