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花東防指部機械化步兵營第一連中士班長,2年前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時,因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結訓,於是向同期學員借用相關文件,再到網咖使用「小畫家」變造公文書,最後被鑑測官識破,遭移送法辦。花蓮地院審理後,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得向公庫付6萬元,可上訴。
▲ 陸軍花指部一名中士班長因擔心體測不合格,竟用「小畫家」變造公文書。(示意圖/ENews)
判決指出,男子自2013年起服役於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第一連,擔任中士班長職務;2022年5月7日起到高雄市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時,他因擔心體測不合格,於是突發奇想,向同期劉姓學員借用「國軍人員執行基本體能替代項目鑑測主官(管)同意書」、「國軍基本體能測驗替代項目勾選表」公文書,並於同年10月29日到超商掃描相關文件,再到網咖使用「小畫家」將文件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等個資全都改成自己的,最後列印出來;同年11月3日,男子拿著變造的公文書前往訓練單位鑑測中心,結果被眼尖的盧姓鑑測官發現有異,經憲兵隊詢問後,將男子依法送辦。
法官認為,男子身為職業軍人,竟僅為規避體測訓練就變造公文書,損害國防部對於軍人體能管理之正確性,所為應予非難,考量男子對犯行坦承不諱,且先前無犯罪紀錄,素行尚可,應為一時失慮,經此法律程序當知警惕,無再犯之虞,最終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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