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檢舉魔人!台中2男竟「拿雞糞怒潑女子」 全身惡臭洗不掉

記者: 陳彩梅
地方時事 | | 觀看數:0
不滿檢舉魔人!台中2男竟「拿雞糞怒潑女子」 全身惡臭洗不掉

台中63歲廖姓男子因懷疑陳姓女子是檢舉達人,於是在去年9月間與45歲胡姓男子聯手,趁著陳女騎機車外出時到其社區大門守候,待陳女返家後,各持一桶雞糞朝她潑灑,導致陳女滿身衣服、褲子都是惡臭。案經審理,法院審酌2人明知潑糞有侮辱、毀損故意仍為之,依致令他人物品不堪用罪判處廖男、胡男各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 廖男因懷疑陳女時檢舉達人,竟與胡男各持一桶雞糞朝陳女潑灑教訓,結果被依致令他人物品不堪用罪判處各拘役40日。(示意圖/ENews)


判決書指出,廖男因懷疑陳女有在檢舉交通違規,心生不滿,去年9月1日一早找來胡男,一起前往陳女的住處附近埋伏報復,一見陳女騎機車返家時,2人直接拿著裝有雞糞的水桶朝陳女潑灑,導致陳女從頭到腳都被雞糞弄髒,衣服、褲子都臭到難以清除乾淨,氣得陳女委請律師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


儘管廖男、胡男在警詢時,均坦承不諱,且有現場監視器畫面可佐證,但檢方開庭時,廖男、胡男經傳訊都未到庭。


台中地院審理時,發現廖男曾因傷害案件被判刑確定,2022年1月才執行完畢,胡男則曾因毒品案件被判刑,於2019年2月執行完畢,未料2人竟在執行完畢5年內再度觸法,符合累犯規定的要件,但因前案罪質與本案不同,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認定無須加重刑罰。


法官審酌,廖男、胡男未能克制、控管自己的情緒,使用強暴手段對陳女的名譽權造成侵害,考量到他們犯後坦承犯罪,但至今仍沒有與陳女達成調解或和解,最終依致令他人物品不堪用罪判2人各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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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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