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昨(3)日起實施「預先通報乘客資料系統」,航空公司必須在航班起飛前向入境處傳送乘客資料,並按入境處的指令不允許特定乘客登機,除了能加強香港的入境檢查和執法能力,減少遣返情況發生,還能有效減輕前線員工的工作量。對此,航空業界人士表示支持,因為其他國家和地區也有類似的安排,所以樂見香港與時俱進。
▲ 香港實施「預先通報乘客資料系統」,不允許特定乘客登機。(示意圖/ENews)
香港入境事務處表示,無論是入境香港或在香港過境的旅客,只要一辦理赴港登機手續,航空公司就必須在航班起飛前40分鐘將旅客資料,包括旅行證件號碼、姓名等發予入境處,處方將即時處理,再通知是否容許該旅客登機,亦不需要提供任何理由,即便航空公司批准該旅客上機,處方仍可在該旅客入境時拒絕其入境,同時違反規定的航空公司將被罰款10萬港元(約新台幣41萬元),但為了讓逾100間航空營運商有充裕的時間連接預報系統和確保系統順暢有序,新安排會分階段實施,並設有約12個月過渡期。
入境處強調,由於香港居民的旅行自由和出入境權利受《基本法》第31條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所載的《香港人權法案》第8條保障,因此預報系統不會向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發出禁止登機指示。
香港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主席李永富認為,該系統能加強入境處的入境檢查和執法能力,阻截包括潛在的免遣返聲請人等不受歡迎人士乘坐航班來港,而相關系統並非新鮮事,其他國家及地區均有類似安排,所以樂見香港與時俱進,向世界其他航空樞紐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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