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一名劉姓男子因偷吃一名已婚女子被她老公當場抓包,隨後簽署和解書及本票,同意賠償30萬元。然而,劉男僅支付了首期的2萬元,之後便未再履行賠償義務。因不滿劉男的行為,受害人夫決定提告,並將當時擔任連帶保證人的劉男弟弟一併告上法庭。高雄簡易庭法官最終裁定,劉男與其弟弟需連帶支付剩餘的22萬元賠償金。
▲哥偷吃人妻被抓包,和解金30萬僅給2萬,弟擔任連帶保證人被一併告上法庭。(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根據判決書內容,人夫指出,劉男與其妻子在去年6月被受害人夫在房間當場抓包兩人的親密舉止,劉男也承認兩人存在不正當關係。經過協商,劉男簽署了和解書及本票,承諾賠償30萬元,並分期每月支付2萬元。然而,劉男僅支付了第一期2萬元,之後便未再履行賠償義務。人夫多次催討未果,決定提告。
人夫進一步表示,協商當日,劉男的弟弟也在場,並同意擔任連帶保證人。因此,人夫決定對兄弟倆一同提告,要求支付剩下的和解金。
對於上述指控,劉男表示自己有意清償,但因經濟困難無法繼續支付原定金額,因此希望能改為每月支付5000元,分期償還。劉男的弟弟則未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高雄簡易庭法官認為,劉男已承認簽署和解書及本票,且其弟弟未到庭爭執,也未提出書狀答辯。因此,法官裁定劉男與其弟弟需連帶支付人夫剩餘的22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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