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惡火奪3命!屋主罔顧人命「隔45間房」出租 縣府要罰了

記者: 陳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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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惡火奪3命!屋主罔顧人命「隔45間房」出租 縣府要罰了

彰化縣北斗鎮中山路一棟4層樓高透天厝今(30)日清晨6時許發生惡火,造成2男1女不幸喪命,經查發現莊姓屋主將2棟4樓高的透天厝及隔壁1樓平房隔成45間房出租,粗估月租金高達18萬元,如今發生奪命事故,多名租客看不下去指控,莊男罔顧租客生命安全,連煙霧偵測器(住警器)都不裝,房屋還都是違建。對此,縣府建設處回應,若建物要進行隔間變更,必須由建築師簽證再提出申請,而該棟建物並未提出隔間申請,將依建築法開罰6萬至30萬元。

▲ 彰化縣北斗鎮中山路一棟4層樓高透天厝突發惡火,造成2男1女不幸喪命。(圖/消防局提供)

據了解,現場有2棟4層樓透天厝,右側獨棟1樓是機車店面,2樓是屋主住處,3樓、4樓分別隔出8間套房,共16間;左側獨棟1樓右側為店面,左側隔出4間套房,2樓、3樓、4樓分別隔出8間套房,共28間;旁邊還有一間平房出租給58歲顏姓男子兼放雜物,而莊男以4000元至4500元不等租金出租45間套房,租客多為外籍移工,若以每月每間收租4000元計算,在滿租的情況下,莊男每月就有18萬元進帳。

縣府建設處說明,該棟建物包含在北斗鎮都市計畫內,為雙拼透天建物,面積145坪,1998年取得的使用執照寫明1樓為店舖,2、3樓為住宅;頂樓加蓋部分,透過Google街景圖研判,應該是在2021年增建,目前查無違章紀錄,將請北斗鎮公所依規定查報給縣府,所有權人可進行意見陳述,若確認是違章建築,就會命所有權人拆除,若依照容積率可以增建,所有權人則可透過補件予以合法。

縣府建設處強調,依照建築法規,室內裝修變更必須符合基本安全要求,包括最小空間、牆壁材質、建物結構等,因此要由建築師簽證再提出申請,而該棟雙拼建物並未提出隔間申請就私自隔出45間房,已違反建築法,將開罰6萬至30萬元,後續所有權人可補件申請室內裝修變更,如申請未通過,就必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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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3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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