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通過!延後退休年齡「雇主不得任意強制」 違者最高罰150萬

記者: 趙羽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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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通過!延後退休年齡「雇主不得任意強制」 違者最高罰150萬

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正式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此舉旨在鼓勵高齡勞工續留職場,並為勞雇雙方提供更靈活的退休安排。根據現行《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此次修正案的通過,進一步明確了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退休年齡的權利。勞動部表示,這一修正案反映了社會各界對於高齡者勞動人力持續投入勞動市場的支持,並為高齡勞工提供了更多選擇和保障。

▲ 勞基法修訂,正式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圖/Shutterstock)

勞動部指出,本次修正案的立法意旨在於規範勞工持續受僱至年滿65歲前,雇主不得任意強制勞工退休。修正案通過後,勞雇雙方可依據實際情況協商延後退休年齡,這不僅能讓資方鼓勵高齡勞工續留職場,亦能保障有意願繼續工作的高齡勞工的權益。

此外,勞動部提醒,根據《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2條規定,雇主不得以年齡為由對求職或受僱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予以差別待遇。所謂差別待遇,包括薪資給付及各項福利措施等。因此,如勞雇雙方已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協商同意延後退休年齡,雇主除有正當事由外,不得對逾65歲繼續工作的勞工有降低薪資給付及其他勞動條件等不利對待。違者將面臨地方勞動主管機關依法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勞動基準法》為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勞動部鼓勵雇主及勞工可依事業單位的工作性質及人力需求等,在團體協約或勞動契約中協商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的勞動條件。未來,勞動部將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鼓勵高齡者持續投入勞動市場。

▲ 勞動部將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鼓勵高齡者持續投入勞動市場。(圖/Shutterstock)

此次修正案的通過,無疑為高齡勞工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和保障,也為企業提供了更靈活的人力資源管理方案。隨著社會老齡化問題日益嚴重,如何有效利用高齡勞動力資源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此次修正案的通過,無疑是朝著這一目標邁出的重要一步。

未來,隨著勞動市場的變化和高齡勞工比例的增加,如何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障高齡勞工的權益,將成為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方向。勞動部表示,將持續關注高齡勞工的就業情況,並適時調整相關政策,以確保高齡勞工能夠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下持續工作,為社會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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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5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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