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海一名陳姓男子離異後,因不願承擔撫養親生女兒的責任,竟然每隔兩三天就用電線、皮帶、棍棒等毆打女兒,並主動向法院提供女兒被毆打後身上受傷、嘴角流血的照片以及毆打女兒的多段影片,不僅如此,他甚至異想天開對自己提起訴訟,試圖證明自己不適合撫養女兒,希望將撫養權轉交給前妻,離譜行徑讓法官都看傻了眼。
▲虎爸為甩女兒撫養權給前妻,竟然兩三天就暴打女兒,還拍下過程提交法院。(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7月8日,該起判決來自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靜安法院」),判決書中指出,陳男與前妻王女於2011年生育女兒,目前已經11歲,並在2013年協議離婚,當時女兒的撫養權就判給爸爸陳男。不過三年後,陳男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孩子隨媽媽共同生活,但法院經審理後判陳男敗訴。沒想到陳男為了甩鍋女兒的撫養權竟無所不用其極,去年再次向上海靜安法院起訴,要求女兒隨王女共同生活。
法官審理案件發現,陳男為了甩鍋撫養權竟然開始家暴女兒,把自己形塑成不適合扶養孩子的父親。法院委託社工服務機構開展社會調查,社工服務機構調查報告,載明「男方對未成年人有多次毆打情況,且有公安出警記錄,奶奶證實因毆打未成年人男方被警方拘留一天一夜」。陳男在庭上自述,每隔兩三天就用電線、皮帶等毆打女兒,最嚴重的一次,孩子走路還一瘸一拐的,但沒有為她驗過傷。陳男也主動提供女兒被毆打後身上傷痕和嘴角流血的照片、用棍棒毆打女兒的多段影片等,作為其不適合擁有撫養權的證據。
上海普陀法院因此宣判孩子隨其母親王女共同生活,然而,王女也不想養孩子又提出上訴,全案目前正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中;而陳男也因為家暴面臨刑法,法院表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社工服務機構也向上海普陀法院代為申請女兒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禁止被申請人陳男對其女兒實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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