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對夫妻因奉子成婚,感情基礎並不牢固,個性也不合,丈夫月薪6.5萬元,身為家庭主婦的妻子卻三餐叫外送、沉迷購物,每月花費高達13萬元,還經常譏諷丈夫「小雞雞」、「不持久」等,令丈夫身心俱疲,憤而訴請離婚。台中地院民事庭審理後,判准2人離婚,且妻子必須每月支付扶養費9000元,直到女兒成年為止,同時也要給付男子16萬2000元的代墊扶養費,全案可上訴。
▲台中一名男子長期遭老婆羞辱,讓他忍無可忍,決定離婚。(示意圖/ENews)
判決書指出,男子和妻子於2020年12月奉子成婚,但2人感情基礎並不牢固,個性也不合,婚後幾乎天天發生爭吵,妻子總是說嫁給他很衰,且十分計較雙方對家庭付出的多寡,完全不能體恤男子工作辛勞,經常要求男子下班返家後立刻幫女兒洗澡、洗奶瓶等,若男子沒有馬上去做,妻子就會開始抱怨,不僅多次罵男子「小雞雞」、「不持久」、「胖子」、「爛人」等語,還會以摔東西、自打巴掌、下跪、哭鬧、持刀等手段逼迫男子順從其意,若男子沒有接到妻子的來電,更是會被奪命連環CALL,讓男子長期生活在精神痛苦之中。
男子透露,自己的月薪為6萬元,其中4.5萬元會給妻子用於支付家庭開銷,怎料身為家庭主婦的妻子不思工作掙錢不易,平時不願意親自下廚,幾乎三餐都叫外送,每月外送餐費至少1萬7000元,還沉迷購物、浪費成習,每月平均花費9至13萬元,造成家庭經濟狀況入不敷出,2022年5月夫妻倆開始分居,妻子再也沒有支付過女兒的撫養費,男子忍無可忍,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要求妻子給付女兒每月扶養費9459元及分居期間代墊的扶養費,一共17萬262元。
台中法院根據男子提出的錄影光碟、照片、LINE對話紀錄截圖、匯款記錄等證據,認定男子主張屬實,判准2人離婚,且妻子必須每月支付扶養費9000元,直到女兒成年為止,同時也要給付男子16萬2000元的代墊扶養費,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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