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實支實付險即將在7月1日上路,最新出爐的規定和示範條款內容有4大重點,其中最重要的是,民眾在7月1日之後購買的所有醫療實支實付新保單,基於落實正本理賠及損害填補原則,每次醫療行為所得到的理賠總額必須以該次醫療總費用為限,換言之,若已有實支實付保單給予理賠,那麼其他實支實付保單就僅能給付「差額」的部分。
▲ 新版實支實付險即將在7月1日上路。(示意圖/ENews)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有保險業者指出,金管會保險局原本規定民眾購買的醫療實支實付保單不能超過3張,主要原因在於有「副本理賠」的問題,改成「正本理賠」後,限制張數就沒有了意義,未來民眾選購實支實付險更有「貨比三家」的空間,而且在開放第2張以上的實支實付保單可就「差額」的部分給予彌補,舉例來說,民眾在7月1日後分別向A公司和B公司各買一張醫療住院實支實付保單,之後民眾因出車禍住院,倘若當次的醫療費用為12萬元,A公司理賠上限只有10萬元,這時民眾可向B公司再取得2萬元的補償金。
此外,新制還將提出2大配套措施,保險公司將協助開立「正本留存證明」、「正本給付差額證明」2種證明文件,讓保戶能順利取得其他保險公司的理賠,其中「正本給付差額證明」是針對損害填補原則之下的「差額給付」執行,「正本留存證明」則和保戶在醫療實支實付險的理賠之外,必須靠正本再取得其他保險,尤其是傷害型實支實付險等「跨險種」的理賠有關。
以上述的民眾出車禍為例,若民眾還向C公司投保傷害險的實支實付險,出車禍理應可獲得傷害險的理賠,因此不會把C公司的傷害險實支實付理賠算在住院醫療實支實付險的總理賠上限計算範圍內,但由於A公司拿了民眾的正本後,民眾得再取得相關的正本證明文件,才能再向C公司取得傷害險的理賠,這就是「正本留存證明」的功能。
除了損害填補和差額理賠的原則之外,醫療實支實付新制上路的重點還包括醫療實支實付險和傷害實支實付險的理賠額度可分開計算;海外留學生由於國外醫療費用昂貴,因此其實支實付險不以1張為限,團保也可排除;網路投保旅平險附加的實支實付險,則以1張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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