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知名藝人宥勝因涉及2016年對一名女性熟人的性騷擾行為,此案件使他原本的愛家好男人形象崩壞,且在審理期間傳出他涉嫌騷擾證人企圖串供,今年3月底開庭時,被法官諭令8萬元交保,以免羈押,而就在今(24)日,宥勝遭台北地院判刑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針對宥勝性騷一案,台北地院一審審結,判處8個月刑期,仍可上訴。(圖/宥勝 IG)
根據法院調查,宥勝在2016年底,以讓一名女性熟人搭便車回家為由,送達後以借用廁所之名進屋,並以假裝心情不好為由與女方訴苦,趁機對女方進行一連串性騷擾行為,包括跨坐對方大腿壓制雙手、強行解衣舔耳揉胸,女方當下奮力反抗,宥勝才選擇離開。
2023年的「#Metoo」風波中,宥勝即為其中一名遭爆醜聞的男星,當時有位名為「丁丁」的網友爆料,以「好爸爸」形象著稱的男藝人在2016年間酒後二度對她襲胸,當時她大聲質問男藝人「你到底在幹嘛?」,對方才罷手。隔天男藝人還傳訊息道歉,她以為對方只是喝醉誤事,卻在幾年後收到一封訊息,揭露該男藝人對其他女性也有同樣的行為。不過「丁丁」卻考慮到對方有孩子,所以一直隱忍,事後選擇爆料,主因是自己也有小孩,她想讓孩子知道「沈默不是最好的作法」。
另一名女網友也發文指出,這名男藝人曾以借廁所為由進入一位代號「H」的女性家中,並對她進行性騷擾,不只跨坐身上強吻、舔耳,甚至強行解開內衣揉胸,「H」不斷掙扎,對方才善罷甘休,並警告女網友要小心這位藝人。沒想到,過沒多久這位男藝人便以工作的名義,趁獨處之時對這名女網友伸出狼爪,突從身後環抱,讓她嚇得完全不敢動。
這兩篇爆料文中都提到該男藝人曾「舉家遷移至台中讓小孩讀書」,宥勝馬上對號入座,並公開道歉表示,他對於自己的行為感到抱歉,並對造成的傷害及陰影表示歉意:「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
▲宥勝遭爆料對多名女性伸出狼爪,曾發文道歉:「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圖/宥勝 IG)
台中地檢署接獲告發後,找到三位被害人,並查明事發地點都在台北市,因此將案件移交給台北地檢署偵辦,然而三位受害人都不願提告,宥勝所涉性騷擾罪嫌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只能簽結。
根據消息指出,宥勝自認「感覺她們的對我也有好感」,但北檢調查宥勝2016年底侵犯H女的行為,涉及以強制力違反當事人的性自主意願,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去年11月北檢起訴宥勝涉犯強制猥褻的罪嫌。他在法院出庭時,面對媒體總是雙手合十說「謝謝」,今年1月首度開庭後,他還表示為了保護女方,不願多做解釋,同時也表示「其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子」。
直到今年3月第二次開庭時,宥勝被證人舉發涉嫌騷擾企圖串供,檢方主張應羈押,但法官認為宥勝已認罪,沒有羈押的必要,裁定交保8萬元且不得接觸證人,否則得羈押,這段插曲讓他的形象再次受到重創。如今台北地院審結,對宥勝判刑8個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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