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闖家害愛犬懷孕!飼主反遭罰2萬5千元 動保處籲:盡快絕育

記者: 曾亭皓
地方時事 | | 觀看數:0
流浪狗闖家害愛犬懷孕!飼主反遭罰2萬5千元 動保處籲:盡快絕育

台南市動保處近日公布,將於6月起推出寵物絕育補助計畫,鼓勵飼主攜帶家中的犬貓到指定的動物醫院進行絕育手術、狂犬病預防注射以及寵物登記。過去曾有2例家犬被流浪狗「搞大肚子」的個案,受到民眾檢舉,飼主慘被依法開罰2萬5千元。

▲飼主要讓家犬貓完成絕育手術。(圖/南市動保處提供)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8款的規定,飼主應為家中的犬貓完成絕育,否則將依法開罰。台南市動保處副處長洪振凱指出,過去就有飼主因為家中的母犬未絕育,而在發情期吸引流浪犬前來,結果母犬懷孕生子,飼主不僅要負擔養育幼犬的責任,還被依法開罰2萬5000元。洪振凱強調,絕育不分公母,對於管理犬貓的健康以及減少流浪犬貓繁衍都有莫大的幫助。

2母犬遭流浪狗「搞大肚子」 飼主挨罰

動報處表示,很多飼主不清楚《動物保護法》已規定家犬貓必須完成絕育,因此常發生母犬生產後,飼主被裁罰的案例。其中兩個案例分別為:A飼主因家中大門門鎖壞掉未即時修理,當時所飼養的母犬正處於發情狀態,其他流浪公犬趁機侵入住宅,造成母犬懷孕生產;另一位B飼主則是因工作地點在北部,所飼養的家犬平時住在鄉下並由家人代為照顧,家人採取放養式管理,直到母犬生了9隻幼犬被裁罰,才知道有相關規定。

貓咪絕育關鍵時機

觀察近年本市受理的絕育補助案例,獸醫師常於手術時發現母貓已懷孕,原因是飼主忽略小貓出生6個月後就會進入青春期,能交配受孕,加上同胎的雌雄貓可能會交配,等到飼主發現母貓懷孕為時已晚。為避免類似的情形一再發生,建議貓咪在出生4-5個月左右,可帶往動物醫院由獸醫師評估是否適合進行絕育手術。

▲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辦理寵物登記。(圖/南市動保處提供)

家犬貓絕育補助方案

台南市動保處為了讓飼主能夠更容易負擔絕育的費用,近年來持續向農業部爭取家犬貓絕育補助方案。補助的內容包括絕育手術(限液體麻醉)、狂犬病預防注射以及寵物登記等3項免費,但是氣體麻醉、體重超過15公斤、發情期、懷孕、子宮蓄膿、隱睪、術後口服消炎藥或術前檢驗等項目則不在補助範圍內。此外,純種犬貓也不在補助範圍內。

寵物登記規定 違者最高罰1.5萬

動保處呼籲,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以及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辦理寵物登記,若未依規定完成,可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第1項第8款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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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5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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