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5年!前員工網紅Emma告妨害名譽 館長火大:隨她怎麼掰

記者: 寧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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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5年!前員工網紅Emma告妨害名譽 館長火大:隨她怎麼掰

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負責人、「館長」陳之漢今(14)日再度為了健身網紅「艾瑪」(Emma,本名林憶杰)提起的妨害名譽訴訟,前往高等法院開庭。今天辯論終結後,法院預定於6月4日進行宣判。對此,館長步出法庭時無奈表示,案子已經5年,因對方一直上訴他只好不斷上法院,並透露艾瑪在職時說被客人性騷擾,但調閱監視器畫面沒有發現,2位主管詢問要不要幫提告或報案,對方也說不要,結果離職後卻公開指控公司對此事置之不理,讓他氣壞直嗆「隨便她怎麼掰」。

館長和艾瑪之間的法律糾紛已經持續多年

▲館長今再度因健身網紅艾瑪告妨礙名譽上出庭。(圖/翻攝自館長、艾瑪臉書)

艾瑪原受僱於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擔任健身教練,因故離職後轉往健身工廠任職,並透過社區群媒體分享個人健身影片,她曾提民事訴訟向館長求償,館長賠償10萬元確定且已給付。館長指出,艾瑪於2019年1月28日在YouTube上提及於成吉思汗健身館任職時,每日打掃時數高達8小時,且自費在外上課,「因為在成吉思汗健身館無法進步」,他得知後才接連在同年2月3日、9日的直播中做出回應,並提及艾瑪在健身工廠任職時因性騷擾男教練而離職,艾瑪因此不滿對館長提起妨害名譽罪告訴。

新北地院判館長無罪,檢方上訴認為館長指稱艾瑪因性騷擾遭解雇,但艾瑪並沒有這些情形,認為原審判決有違法不當之處,檢察官指艾瑪是「協助護槓」,但館長沒有查證。館長今在庭上除表示檢方上訴無理、不承認誹謗外,其餘多由律師代答。律師表示,根據艾瑪IG貼文、艾瑪同事等說法,館長已盡查證義務。律師強調,館長雖為網紅,但也是一般民眾,而告訴人也是網紅,她是否有性騷擾屬可受公評之事。審判長詢問科刑意見,艾瑪未表示意見,檢察官則求刑4月;而館長則主張無罪,審判長諭知6月4日宣判。

館長和艾瑪之間的法律糾紛已經持續多年

▲館長和艾瑪之間的法律糾紛已經持續多年。(圖/翻攝自館長、艾瑪 IG)

館長步出法庭接受訪問時表示,艾瑪在任職期間曾表示自己遭到客人性騷擾,但經調閱錄影畫面發現根本沒有,當時公司兩位主管有詢問她是否需要提起訴訟或報案,她也說不要,結果艾瑪離職後卻對外說「我們都沒管」,但他怎麼可能沒管,「只要員工有事情,講了一定幫」,之後怎麼會如此答辯?現在就是隨便她怎麼掰。

館長也對艾瑪同時提起民事和刑事訴訟表示不解,認為這樣的做法浪費了台灣的司法資源,因民事庭法官認為他講話很過分、「臭幹喇譙」,因此判他需賠艾瑪10萬元,2、3年前錢也給了,「她認為錢拿了、民事贏了,刑事就一直上訴」,三、四次都判無罪,如果這次又有罪,那就換他自己提出上訴,「反正有些告訴真的浪費生命,六年了,那就繼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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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4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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