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某國中一名男學生與一名女同學發生爭執,導師請雙方家長到校協助處理,不料男學生竟在學校走廊遭女同學的父親賞巴掌,導師卻冷眼旁觀,沒有上前制止。對此,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校方已針對導師是否失職啟動調查。
▲新北某國中男學生在校內遭女同學父親賞巴掌,導師卻冷眼旁觀,沒有上前制止。(示意圖/ENews)
男學生家長今(16)日在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劉美芳、王威元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時指出,3月24日晚間接到導師電話,指男學生與女同學發生爭執,懷疑涉及霸凌,希望家長到校協助處理,但他們認為只是同學間打鬧,加上他們要上班,無法出席,結果隔天女同學家長直接在學校走廊質問男學生為何要踢其女兒的腳,男學生回「你有問過你女兒打我、捏我幾下嗎?」,下秒對方出手掌摑男學生,導師則站在一公尺外,對過程視若無睹,也未依規定立即向校內和教育局通報,讓他們看不下去,憤而委任律師林奕丞對施暴家長提告傷害罪與公然侮辱,同時對導師提告過失傷害。
劉美芳和王威元認為,導師放任家長在走廊上質問男學生,甚至動用暴力,是不正常的處理模式,這件事造成男學生心理上恐慌,不僅不再信任老師、也害怕上學,而校方調查期間並未先暫停該名導師的職務,讓男學生身心受到二度傷害,因此呼籲教育局應介入調查學校是否有管理疏失及袒護情事。
教育局說明,導師為了處理學生疑似霸凌案才請家長到校處理,校方得知事件發生後,就依規定召開校事會議啟動調查程序辦理,教育局也第一時間責成學校儘速處理,釐清導師在處理疑似霸凌案過程是否有嚴謹度、細膩度不足之虞,或是有違反法規情形,若導師確有應通報而未通報,未善盡教師輔導管教權責等違反相關法規事實,將請學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或「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送相關會議審議,絕不寬貸,以保障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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