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見肇逃好心報案!警一查跳出「通緝犯」 她當場遭逮送辦

記者: 曾亭皓
地方時事 | | 觀看數:0
台南女見肇逃好心報案!警一查跳出「通緝犯」 她當場遭逮送辦

今(2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茄拔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於善化區省道台一線與市178線路口處發生肇事逃逸車禍案件,然而當警方趕到現場時,卻未發現任何肇事者的蹤影,就在警方回撥報案者電話時,無意撇見一旁頭包著毛巾的女子也在講電話,上前詢問時發現對方竟是通緝身份,當場逮捕。

【警察敏銳觀察力】報案女子竟是通緝犯,臺南警方巧妙逮人

▲ 報案女自己就是通緝犯當場遭逮。(圖/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抵達現場後,在回撥報案電話詢問詳情的過程中,副所長陳啓章注意到現場附近有一名頭包毛巾的女子,她也在講電話,且不時轉頭往回看,神色顯得相當慌張。陳副所長研判該女子可能就是報案人,於是上前詢問。該名女子表示,她剛洗完頭髮出來抽菸時,無意間目睹了車禍現場,因此報了警。

然而,當警方試圖記錄她的資料時,她卻堅稱無需留下任何資訊,陳副所長以耐心且懇切的態度,最終成功獲得該女子的資料。沒想到,當警方在現場以小電腦查詢該女子的資料時,發現她竟然是一名因毒品案而被通緝的犯罪嫌疑人。警方立即依法將她逮捕,並將全案移送至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該名被通緝的楊姓女子(39歲)辯稱,由於她並未居住在臺中的戶籍地,因此未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對此,善化分局分局長陳俊凱提醒,若民眾因刑案被通知到庭偵查或執行刑罰,應依限到庭,並在住址有所變動時,主動向管轄地的檢察署或法院通知變更,以避免落入被通緝的困境。他強調,警方將持續查緝此類對象及不法行為,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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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3-2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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