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街頭藝人的存在為城市注入了生命與活力。他們的表演,無論是音樂、舞蹈、戲劇或是雜技,都為公共空間增添了豐富的藝術色彩。然而,這些藝術活動的進行,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規範與法規。昨(24)日下午基隆一名街頭藝人在海洋廣場未經許可表演、賺錢,此舉引起警方注意,並到場請離。
▲ 街頭藝人沒申請就在海洋廣場演唱。(圖/警方提供)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於113年3月24日17時許,接獲基隆市文化局通報海洋廣場有街頭藝人未經許可展演之行為,請警方到場協助處理。警方表示,有關本件街頭藝人於海洋廣場演唱案,主管機關為市府文化局,已派員到場認定違規要求停止,對於藝人的質疑,警方體諒表演者對相關規定並不熟悉,及對表演的熱忱與辛勞,在衡酌目的與手段間的平衡與符合比例原則下,僅以勸導方式並未摯單告發 ,是適當合宜的行政處置。
警方呼籲,請各欲在基隆的表演者依基隆巿各場域使用管理來申請辦理,安心熱情發揮藝術 ,如若違反規範又屢勸不聽警將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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