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將在25日開出,但去年11、12月開出的統一發票還有2張千萬大獎、4張200萬元特獎沒人領取,其中200萬元特獎最低消費金額僅16元。對此,財政部提醒,6張大獎發票的兌領期限只到今年5月6日,並曝光消費地點和明細,呼籲中獎人盡快現身,以免錯失領獎機會。
▲ 財政部提醒,去年11、12月的統一發票大獎還有6張待領。(示意圖/ENews)
財政部指出,去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於今年1月25日開出,千萬特別獎中獎號碼為「63603594」,至今還有2名幸運兒未現身領獎,分別是:
1、在新北市淡水區學府路205巷2號1樓的7-11購買食品,消費144元;
2、在彰化縣埔鹽鄉彰水路2段31號的全家便利商店購買菸品,消費125元。
另外,200萬元特獎中獎號碼為「73155944」,尚有4張無人領取,包括:
1、在花蓮縣花蓮市重慶路415號的統冠聯合生鮮超市購買物品,消費16元;
2、在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5段70號的中油加油,消費50元;
3、在新北市林口區東湖路100號1樓的7-11購買飲品,消費35元;
4、在台中市北區漢口路3段172號1樓的樂法購買飲品,消費70元。
財政部強調,該期發票的領獎期限自今年2月6日起至5月6日止,中獎人應於領獎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因此呼籲民眾快檢查自己手中的發票,以免與財神爺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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