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命了!今(15)日上午10時27分,國道1號南向300公里(下營路段)發現一名女子情緒激動站在安全島上,路過民眾嚇壞報警。經警方初步了解,該名女子為41歲的胡姓女子,疑似因與車內男乘客發生爭吵,氣到將車輛停在內側車道,下車走到分隔島上,而車內的男性乘客並未理會他,竟直接把她的車開走。
▲胡女情緒不穩站在分隔島上,警方趕到將其帶回。 (圖/警方提供)
根據警方表示,今早接獲民眾報案,1名行人於站立於中央分隔島,警方隨即派遣新營分隊巡邏車前往查看,並將她帶回警局了解狀況,後續通知親友帶返。根據警方調查,胡女自述為車輛駕駛,當時因情緒相關問題,選擇在該處將車輛停下並走入中央分隔島,車上的乘客隨後接替駕駛離開現場,但因目前胡女情緒仍相當不穩定,她與男乘客是否為情侶或吵架問題仍有待釐清。
警方表示,此舉行為已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0條規定,該規定明確指出,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非遇到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否則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另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規定,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將處以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若駕駛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無法繼續駕駛,應立即下交流道或至安全處所休息,或換人接替駕駛,以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