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官會判幾年?1歲嬰遭「餵餿水、斷雙腿」慘死 網見法律失望

記者: 曾亭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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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會判幾年?1歲嬰遭「餵餿水、斷雙腿」慘死 網見法律失望

台北市近日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虐童案!一名年僅1歲的男童慘遭保母虐待,最終因傷重不治身亡。該男童因父母雙雙入獄,由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這名保母與其妹妹卻對男童進行了長達四個月的虐待,包括強迫男童站著睡覺、只給他喝餿水,甚至將他的手指甲全部拔光,牙齒被打到只剩下8顆,並將他的雙腿打到嚴重變形骨折,最終導致傷重不治。消息曝光後引起眾怒,不少人也開始探討:「這種程度的虐童案在台灣會判幾年?」。

▲可惡虐嬰案掀眾怒,網對台灣法律感到失望。(示意圖/shutterstock

據了解,保母姊妹在虐待過程中,還拍照互相炫耀虐待行為。當男童被送醫時,全身已經體無完膚,頭部有多處瘀傷,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最終因營養不良與嚴重外傷死亡。台北地檢署已將涉案的保母姊妹依虐童致死罪聲押獲准。

更令人氣憤的是,保母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撞牆的」、「自己咬指甲」等,保母一家沒有絲毫悔意,對於所有問題都以「不知道」淡淡帶過。此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與議論。台北市議員陳炳甫表示,案件目前已經進入檢調調查階段,他也將協助男童的外婆聘請律師進行民事與刑事訴訟。

▲ 1歲男童慘遭虐待致死。(圖/翻攝自 簡年松臉書)

這起恐怖虐嬰案讓網友忍不住轟「人渣敗類垃圾」,擔心這起事件會被輕易放過,忍不住發文問:「遇到台灣法官會判多重呢?可不可教化?」。對此鄉民紛紛回應:「有送醫,可教化,判決不超過十年」、「一時情緒失控,過失傷害,6年」、「重判六個月可易科罰金結束」、「過失致死3年5個月緩刑5年,結案」、「未看先猜判得比換臉輕」等,不過也有人直呼希望法律可以「以牙還牙」讓施暴者得到教訓。

觀察過去桃園類似案例,呂姓女子因兒子哭鬧不滿,與姊姊及前男友陳姓,多次使用濕紙巾堵塞喉嚨、吹風機、菸蒂燙傷臉部,並動手毆打、腳踹男嬰等殘酷手段,虐待10個月大的男嬰致死。一審判呂女10年6月、陳男13年3月,但二審認定陳男未參與施暴,改判3年,呂女與姊姊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事實上,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顯示,凡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若虐待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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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3-1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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