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桃園市的劉姓婦人在八德區陸光街一處路口駕車時,因未禮讓行人而被剛好巡邏經過的員警開單。對此,劉婦感到不滿,竟然公然對警察大喊「你全家死光了!」侮辱性語言。桃園地院審理此案後,劉婦承認了自己的行為,法官依照侮辱公務員罪,判處她罰款4000元。此案件仍有上訴的可能。
▲因未禮讓行人被員警開單,劉婦感到不滿,然公然對警察大喊「你全家死光了!」侮辱性語言。(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根據檢警的調查,60歲的劉婦在去年6月20日上午11時44分左右,駕車行經桃園市八德區陸光街50巷巷口。當時,八德警分局四維派出所的員警正在巡邏,看到劉婦駕車經過行人穿越道時,並未禮讓行人先行,因此當場開單舉發。然而,劉婦對此感到不滿,竟然當眾對員警大喊「你全家死光了」等侮辱性語言。檢方在複訊後,依照侮辱公務員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在桃園地院審理此案時,法官認為劉婦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的侮辱公務員罪和公然侮辱罪。由於劉婦的一個行為觸犯了這兩個罪名,法官依照刑法,從重判處侮辱公務員罪。法官在審酌後,認為劉婦明知員警是依法執行職務,卻仍然公然侮辱,所為蔑視國家公權力,亦侵害警察機關執行職務之嚴正性,更造成告訴人名譽受損;惟念被告坦承所犯,態度尚稱良好,因此判處她罰款4000元,本案仍可上訴。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