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天價響及絢爛美麗的煙火,為元宵節慶妝點出熱鬧、歡樂的氣氛,不過因爆竹煙火均含火藥成分,若不當使用不僅會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傷,同時還可能引發火災!事實上,放煙火固然開心、但仍應注意「5不5要」原則,且若於晚間22時起連續8小時管制期間內燃放、不聽勸告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得不償失!
▲施放煙火應依標示注意事項、與人、車、建築物、可燃物等保持距離,並選擇適當的空曠場所。(圖/彰化縣消防局提供)
彰化縣消防局表示,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時要注意施放安全及法規規範,除了必須購買貼有「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外,燃放一般爆竹煙火也應遵守「5不5要」原則,包括:
●5不
1、不可朝人、車、建築物、易燃物丟擲或發射
2、不可串接、堆疊或同時大量燃放
3、不可讓兒童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
4、不可將頭靠近煙火出口處點火或觀望
5、不可遺留火源
●5要
1、要重安全環保少施放
2、要合格標示再施放
3、要依使用說明來施放
4、要選適當地點才施放
5、要有大人陪兒童施放
▲施放爆竹煙火應注意「5不5要」原則。(圖/彰化縣消防局提供)
彰化縣消防局提醒大家,施放爆竹煙火容易造成空氣污染、噪音、公共安全疑慮,因此減量施放或以音樂代替增加過節氣氛,也是個不錯的方案;此外,依據《彰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指出,「每日晚間22時起~隔日清晨6時止」不得施放會產生笛音或爆炸音之一般爆竹煙火或特殊煙火,經勸告不聽者,將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希望大家齊心營造更好的家園,平安快樂過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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