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公園於2月8日驚見一具女嬰遺體,該嬰兒遺體被發現時,藏身於公園內的碎石土堆之中,疑似生前遭到活埋。警方迅速介入調查,並將涉案的翁姓生母及其吳姓同居男友,依據涉嫌殺嬰等罪名移送台南地檢署進行偵辦,台南地檢署於15日上午會同法醫進行解剖,初步發現該嬰兒並無其他外力傷害跡象。檢體已被送驗,以釐清嬰兒的確切死因。
▲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公園驚傳埋嬰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15日上午進行解剖相驗查明女嬰真正死因。(示意圖/資料庫)
台南市警三分局於2月8日下午5時1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在安南區一處公園砂石堆旁,發現疑似有嬰兒頭顏,員警趕赴現場勘查後確認有一具女嬰遺體埋藏在砂石堆下方,嬰屍埋得頗淺,肉眼可見碎石下女嬰頭部。警方隨即封鎖現場,並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查辦,同時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調閱上百支監視器鏡頭過濾分析,發現有名女子在深夜時分,抱持物品徒步走向案發地點,並在該處逗留許久。
警方依此特徵,訪查沿線周邊住戶,並輔以監視器影像進行交叉比對,最終鎖定翁女涉有重嫌。警方於10日晚間前往安南區的租屋處,將翁女及吳男拘提到案,並查扣剪斷臍帶的剪刀、手機等相關證物,依殺人罪嫌將兩人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裁定翁女21歲吳姓同居男友以3萬元交保,並將翁女依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等罪嫌向台南地院聲押,台南地院12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審理。
▲台南市第三分局查出埋女嬰者為翁姓生母。(圖/翻攝自第三分局_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台南地院法官指出,翁女涉犯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等犯行,檢察官羈押聲請書證據足認涉犯刑法生母殺嬰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遺棄屍體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疑重大,且翁女坦承涉案。法官考量翁女生產後未滿2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情形,駁回檢方羈押及禁止接見通訊聲請,准予翁女具保2萬元,並限制住居。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5日上午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解剖鑑定後,初步確認該嬰兒並無其他外力傷,至於該嬰兒遭棄置於公園前是否為死胎或活胎,仍需進一步鑑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預計將於一個月內出具該嬰兒的解剖鑑定報告,以釐清女嬰是否遭活埋致死。
據了解,翁女是在工廠當女工,與在工地當工人的21歲吳姓男友同居,但接受檢警調查時,她卻聲稱無法確定女嬰生父身分,並吳姓男友並不知道她懷孕、生產及相關犯情;而吳男也向檢警供稱對女友懷孕一事毫不知情,更不知女友生產埋女嬰一事。翁姓生母於解剖當日抵達台南市立殯儀館相驗中心,對於外界的詢問,她全程保持沉默。檢方認為此案有許多疑點需要釐清,因此要求她到場接受短暫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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