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曆春節的腳步逐漸接近,彰化縣的計程車服務也將進行一些調整,彰化縣計程車將於113年2月8日零時起至2月14日(初五)24時止,共7天,每一車次加收起錶費50元,原跳錶內容不變(起跳: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時數5公里以下)累計60秒加收5元)。

▲ 2/8~2/14搭計程車每趟加收起錶費50元。(圖/彰化縣政府交通處提供)
對於這項新的收費規定,彰化縣政府特別提醒市民,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時,如果遇到計程車司機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都可以進行檢舉。檢舉時,請記下司機的姓名、車號、乘車的日期和時間、往返地點以及收取的費用等資訊,然後直接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電話04-7867161)進行檢舉。
春節期間,無論是回家探親還是外出旅遊,計程車都是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對於這次的加價,彰化縣政府表示,這是為了確保計程車司機在春節期間的收入,同時也希望能夠提供更好的服務給市民。但是,政府也強調,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都將受到嚴格的處罰。
因此,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的市民,除了要注意新的收費規定外,也要提高警覺,防止遭遇不良司機的欺詐行為。如果遇到任何問題,都可以直接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進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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