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震驚社會,網紅小商人揚言要將加害學生的照片貼上廣告車,卻遭到官方施壓,新北地院更是呼籲民眾勿將涉案學生的照片、個資曝光,以免觸法,小商人只好改在紐約時代廣場第七大道的LED電子看板投放「化乾哥為獄伯」廣告,讓大批民眾直呼痛快。豈料,台北市知名「猛鬼大樓」錦新大樓的現任主委周朝陽也看不下去,霸氣出資在新北市五股區刊登「乾哥乾妹」的廣告,寫著:「人神共憤,法不容」,並放話:「至少會懸掛一個月」,希望《少年事件處理法》盡快下修年齡。
▲ 錦新大樓管委會主委周朝陽。(圖/翻攝自周朝陽臉書)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周朝陽除了是錦新大樓管委會主委,也是「首創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在廣告業已深耕將近50年,過去為了幫忙抓白曉燕命案的凶手,在新北市五股區投放廣告,公開陳進興等人的長相,寫下「懸賞2100萬個良心」,此次小商人說要弄廣告,卻遲遲沒有行動,反而弄到美國紐約去,可能是有所顧慮,於是他決定「自己來」,花了1、2萬元在同一個地方投放廣告,除非相關單位要他撤除,否則預計至少會懸掛一個月。
周朝陽無奈表示,殺人的「乾哥」毫無悔意,還拍照比YA,「乾妹」也大聲對社會大眾嗆聲,就是因為他們有恃無恐,現在科技非常發達,孩子都很聰明也很早熟,所以希望法律與時俱進,盡快修正,才跟得上社會進步的步伐,感歎「現在很多的黑道幫派都利用小孩犯罪,因年輕人犯罪沒事,這是很大的法律漏洞,既然先前憲法將投票門檻從20歲下修到18歲,那《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否也要從16歲下修到14歲?」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由於割頸案已確定是少年保護事件,因此按照法律是不可揭露可辨識的資訊,但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中也有規定,對於部分特殊案件,也留有空間,至於要如何認定新北割頸案是否為特殊案件,則要交由新北市基於維護公共利益或其他原因,針對實質內容審議是否有其公開必要性,若有,那就不會受到所謂違反法令的相關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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