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存進銀行理應是較為安全的儲蓄方法,沒想到中國銀行竟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事件,一名女老闆將人民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4432萬元)存入廣東銀行,結果數個月後,竟驚覺銀行帳戶的資金就只剩下人民幣0.62元(約新台幣2.77元),由於銀行行長處理態度冷戰,氣得她將銀行告上法庭,不過法院認為 「存戶也有錯」,最後只能拿回人民幣400多萬元(約新台幣1773萬元)。
▲廣州富商李娟控訴,1000萬人民幣存款被銀行「明搶」僅剩0.62元。(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廣州富商李娟(化名)於2020年將人民幣1000萬元存入一家廣東銀行,數個月後,有投資機會的她想要動用部分資金,到銀行辦理手續時卻赫然發現,自己的銀行帳戶餘額只剩下0.62元,李娟對此感到震驚不已,但銀行行長處理態度卻十分冷淡,還不斷拖延,深感不滿的她於是決定將銀行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銀行方面主張該事件為銀行員工的 「個人行為」,認為李娟理應找銀行員工要,與銀行無關。涉案的銀行員工則表示,因為之前有債務,所以已將錢轉給了債主,現在無法賠償。對此,法院一審判決支持銀行的說詞,認為李娟應該去找銀行員工討債。然而,李娟對此判決感到不服,並選擇上訴。
▲李娟質疑,銀行與法院已形成了「共生產業鏈」,上上下下都是他們的人。(圖/翻攝自微博)
在二審法院的判決中,法官認為銀行、員工和存戶三方都有責任,因此判決銀行必須賠償李娟400多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和部分利息。經過三年的訴訟,李娟對此判決結果仍深感不滿,她質疑銀行員工為何能夠一手遮天,獨自賺錢,並質疑金融監管的存在意義,甚至懷疑銀行上下沆瀣一氣,銀行與法院已形成了「共生產業鏈」,上上下下都是他們的人,並形容自己猶如被「明搶」了500多萬元人民幣。但李娟目前尚未決定要自認倒霉、接受判決,或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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