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法律系學生「開公司徵飯局妹」遭判緩起訴 校方懲處出爐

記者: 曾亭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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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法律系學生「開公司徵飯局妹」遭判緩起訴 校方懲處出爐

一名就讀於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的何姓男學生,因在臉書NCCU政大學生交流板上公開徵才,聲稱是「提供把妹教學與娛樂服務」的新創公司,引發同校學生質疑其服務內容疑似涉及賣淫,遭到校方提送獎懲委員會審議。經過調查後,政大校方決議給予該生1大過和1小過的處分。

▲ 何男成立賣淫公司,還在學校社群上公開徵「飯局妹」。(圖/翻攝自 Dcard

該學生在網路社群平台上張貼的徵才訊息,標榜提供「同居約會派對、多人酒局遊戲」等服務,並稱有「正妹」可提供摟抱、愛撫、舌吻等親密行為,引起校內學生的不安。何男後來在LINE官方群組更新降價資訊,但隨即遭認為是涉嫌仲介賣淫,遭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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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男對警方供稱,成立公司是為教男生如何把妹,實際上並未有客人上門,開價從3萬5000元一路下降到1萬4000元,公然媒介性交易。檢察官考量到男子有悔意且未實際營利,將其緩起訴,並須在4個月內繳付國庫6萬元。

▲政大對涉案學生懲處出爐。(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政大校方表示,學生獎懲委員會調查該生於學生交流版刊登廣告,造成多位學生對其公司營運感到不舒服,決議以記一大過處分;另其類屬利用校園網路不當牟利或惡意破壞網路安全與秩序,擾亂校內公共秩序,也依學生獎懲辦法記一小過處分。

政大校方強調,學校是教育單位,將另案討論學生懲罰存記及銷過實施要點,期望在學生銷過後,不在操行成績證明書留有任何紀錄,給予徹底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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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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