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加班100hr猝逝!金山小編「身兼數職」過勞死 一審判賠373萬

記者: 陳彩梅
地方時事 | | 觀看數:0
月加班100hr猝逝!金山小編「身兼數職」過勞死 一審判賠373萬

年僅29歲的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兼新聞聯絡人陳嘉緯,2020年8月在家中猝逝,經勞動部認定為過勞死,家屬憤而提出國家賠償訴訟,但新北市政府以陳男是「自願加班」為由,拒絕賠償,家屬便改向金山區公所提出民事求償836萬元。如今判決出爐,基隆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金山區公所需賠償陳男家屬373萬餘元,可上訴。


▲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過勞死,基隆地院一審判金山區公所需賠償373萬餘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自2017年11月起,以秘書室課員職務代理人名義晉用陳男,擔任新聞聯絡人兼新媒體小組長,負責新聞聯繫及首長行程紀錄,也與各課室職員共同經營社群,不料2020年8月4日,陳男突然在家中猝死,疑與長期工作繁重有關。


監察院2021年的調查報告顯示,陳男在過世前一個月的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前2至6個月的平均加班時數也超過80小時,認定符合過勞指引,於是陳男家屬向新北市政府請求國賠。不過,去年4月20日新北市法制局長吳宗憲說明,審議委員會認為陳男是「自願加班」,強調本案未符合「公務員故意有過失侵害他人」的國賠嚴格要件,決議拒絕賠償,陳男父母只好向基隆地院提起國賠訴訟,要求金山區公所賠償836萬餘元。


基隆地院認定,金山區公所對於陳男的過勞死有責任,因此判決金山區公所需賠償陳父陳國煌104萬5545元、陳母江麗紅269萬1752元,合計373萬7297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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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9-14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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