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陳姓按摩師日前替女客服務期間,竟趁對方翻身、內衣尚未穿好之際,強摸女客胸部、吸吮乳頭等數次,嚇得對方報警提告,雙方最後以20萬元達成和解。事後,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8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陳姓按摩師色欲熏心,強摸女客胸部、吸吮乳頭,慘賠20萬元並判刑。(示意圖/資料庫)
判決書指出,陳男已婚、失業3年,今年初開始靠在家兼職做按摩師賺錢,每個月接不到10個人維生。一名女客經同事介紹,於今年1月2日上午前往陳男住處兼按摩室接受服務,期間,陳男按照一般流程替女客按摩,先請女客臥躺,要求女客將內衣解開以利進行推背。
陳男按摩完畢後,請女客轉身正面仰躺,陳男見女客胸部豐滿、尚未將內衣穿好,頓時起了色心,先向女客佯稱副乳處有一個氣結需要推到胸部,得到對方同意後開始出手按摩。陳男見女客沒有激烈反抗,立即撫摸女客兩側胸部、乳頭,再以嘴巴吸吮女客兩側胸部及乳頭數下,對女客猥褻得逞,女客事後報警提告。
全案在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承認涉案,也與女客以20萬元賠償達成調解,法官認為,陳男的猥褻行為已造成女客身心受創,但考量到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過去無素行資料,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8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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