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達人張秘書經常透過YouTube頻道分享勞保知識,日前她分享案例指出,一名網友的父親因病昏迷無法工作,公司竟將爸爸的勞保退掉,導致他的父親離世後,他無法請領約160萬元的死亡給付。對此,張秘書不禁哀嘆,這又是一起不懂勞工權益所釀造的悲劇,並藉此提醒各位勞工,若因生病受傷無法工作時,一定要在第一時間請假,這一「關鍵動作」方可制止雇主以曠職為由辦理解僱退保,保障自身權益。
▲了解勞保規則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圖/資料庫)
張秘書分享案例指出,該名網友未與父親同住,但每天都會打電話關心對方,怎料某天電話打不通,衝回家才發現父親倒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叫救護車送急診,經急救暫無生命危險,但1個多月後仍不幸過世,在處理完後事,該網友想請領父親的勞保死亡給付,怎料卻被告知父親早已被退保,因此無法請領。張秘書提醒,當家人或自己因生病或受傷無法上班工作時,「第一個動作就是先請假」,因為只有請了假,「僱傭關係」才會存在,勞工也能夠暫時保有工作資格、以及加保勞保的權利;據《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勞工因為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可在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張秘書提醒,第一時間請了病假,雇主才不能以曠職為由辦理解雇退保、終止僱傭關係。(圖/翻攝自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YT)
什麼情況會被解僱退保?張秘書解釋,根據《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若勞工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連續曠職3日或1個月內曠職達6日,雇主就可以合法中止勞動契約,且無需預告,也不用取得勞工同意,勞動契約就會因為雇主單方面的表示而終止。而該網友在父親生病後,卻忘了替父親向公司請假,導致父親因曠職太多天遭公司退保。假如當初該網友有在第一時間替父親請假,投保薪資為4萬5800元,勞保的死亡給付可以請領35個月,換算下來,等於160萬3000元就這麼不翼而飛,著實令人扼腕。
張秘書補充說明,根據勞保規定,勞工因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在請假期間者,公司不得退保,但是如果已經終止僱傭關係則應申報退保。此外,根據勞保規定,如果病假請到滿,傷病仍未痊癒,可以接續請事假和特休假。全部的假都請完以後,可經服務單位准予辦理留職停薪繼續加保,也就是說,若事假、特休和補休全部請完仍無法恢復工作時,就由服務單位填具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並檢附醫院或診所診斷書,送交勞保局登記繼續加保勞保。不過要留意的是,留職停也是有期限的,普通傷病1年、職業災害2年,如果期限屆滿仍無復工,應即申報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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