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要求助理配合虛報、浮報酬金與加班時數,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14日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等罪提起公訴。檢方指出,高虹安就連買咖啡機、冰箱、雙眼皮貼、洗頭等私人費用都報公費。對此,高虹安氣炸回應,強調自己不喝咖啡,沒必要做這樣的事情,屆時她將提供證據向法官說明,希望司法能能還給她和她的助理該有的清白。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台北地檢署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台北地檢署指出,立法院於109年度分別編列「公費助理」工作計畫預算、「問政相關業務」工作計畫預算,每名立法委員公費助理至14人每月酬金為42萬4360元,加班費每月8萬4872元,每名委員有每月7萬9072元的「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此外,高虹安領有立法委員薪資19萬餘元,財團法人永齡教育慈善基金會另每月支應10萬元給網路媒體公司協助高虹安從事立委職務。
檢方指出,檢方表示,高虹安自2020年2月27日至同年11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酬金差額、加班費差額繳回給她,供她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北檢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共計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總計詐得46萬30元。
北檢查出,高虹安將這些款項用在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個人支付的零用金支出,甚至高虹安的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等個人使用等支出,都用公費支出,今(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原高虹安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黃惠玟、助理王郁文、陳昱愷等5人。
檢方認為,高虹安財力豐厚卻貪圖小利,壓榨助理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30元,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給助理,依貪污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至於被告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因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所得,請法院予以減輕其刑,並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
▲高虹安今上午11時30分召開記者會進行說明。(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高虹安今上午11時30分透過直播召開記者會回應表示,自己對於被起訴一點都不感到意外,並指控檢方在偵查過程中,流出許多連她本人都不知道的訊息,甚至從各種管道帶風向,讓她人設毀滅,並已經將她形塑成一個罪人。針對檢方指控她詐得46萬30元,高虹安解釋,這些全是助理、秘書「代墊費用」,事後她都已歸還款項,偵查過程中也有提供證據。
高虹安解釋,請助理代墊款項時,也有請助理登記下來,以免忘記歸還,並忍不住喊冤直呼「到底誰要貪污一個費用,然後還說要歸還,整個邏輯都非常奇怪」,並強調自己從來沒有指示行政主任將這些費用以辦公室零用金支出。她接著就洗頭費用做出回應,在立法院洗頭公定價150元,不過她手上沒有流水帳,「帳也不是我管的,錢也不是我管的」,她今天看了帳目,究竟洗了多少次頭可以讓人講得如此沸沸揚揚,結果不過就「6次」,讓她無奈直呼「這樣的貪汙根本不符合一般的人性吧!」
高虹安表示,立法委員助理費決算執行率高達97%、98%,並不是只有一個她會這樣做,所有立委辦公室助理費都是爆滿使用,「而我的助理真的都有工作、也有加班,不是詐領費用的人頭,為什麼會被視為錯誤?不能因為他有捐出來,就否認他曾經工作的事實!」她痛批,檢方還在起訴新聞稿中提及,這一詐領助理費的制度是她所原創,對此她駁斥表示「我對立法院運作不熟悉,我從科技業轉行當立委,怎麼可能設計出這樣的制度?」強調辦公室運作的制度都是助理從民進黨委員李俊毅辦公室帶過來的「我也沒有強迫我的助理,他們願意捐就捐!」
高虹安指出,檢方所指控的46萬30元大部分都是辦公室的支出,而且很多還不是她授意出的錢,像是最高單價指出的咖啡機跟冰箱,這兩樣東西至今仍在立法院辦公室,她直言自己並不喝咖啡,「沒有必要為了買咖啡機、咖啡,去做這樣的事情」,高虹安認為貪污是重罪,檢方不該這麼草率起訴「我覺得很誇張、莫名其妙!是不是政治考量太多,前面鬧得太大鬧到無法下車,才不得不起訴?」最後,她強調屆時上到法院,她將提出證據好好向法官說明,並對檢方的草率起訴給予譴責,呼籲大家不要做「政治判案」,她相信司法在撇除掉政治考量後,終究會還她和她的助理真正該有的清白,「我會努力為我跟我的助理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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