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歲男童「恩恩」於2022年4月感染COVID-19病逝,家屬認為孩子在感染期間遭到新北市府的送醫延誤,因此起訴新北市府。父親也分別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消防局申請國家賠償,要求一元象徵性賠償。然而,今日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對此案作出判決,認定恩恩的父親敗訴,新北市府等三個單位無需進行賠償。全案仍有上訴的可能。
▲恩恩爸國賠訴訟案一審判決出爐。(圖/翻攝自恩恩爸臉書)
案件的原始起因在於,恩恩父親認為新北市府在孩子病情嚴重時沒有提供足夠且及時的救援,並在送醫程序上有所延誤,導致恩恩無法及時送醫而逝世。他認為這是市府官員的過失,因此曾經起訴了新北市長侯友宜、消防局長黃德清、衛生局長陳潤秋等人。然而,新北地檢署在調查後認為,雖然存在政策制訂、送醫流程規劃、人力物力配置等不周全的問題,但這些問題應該在行政或政治責任的層面去處理,而不宜涉及刑事責任。
此外,即使恩恩能更早送醫,其是否能夠存活,也無從證明,因此判定「過失致死罪」和「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的罪嫌不足,並決定不對新北市政府、新北市衛生局、以及新北市消防局這些官員提起公訴。
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今天的判決也進一步確認了這個觀點,認為新北市府及其相關機構在此案件中並無賠償責任。恩恩的父親對此可能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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