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扯低價旅遊團!導遊威脅必買伴手禮 竟還「禁收記者、律師」怕遭爆料

記者: 寧于晨
中國 | | 觀看數:0
超扯低價旅遊團!導遊威脅必買伴手禮 竟還「禁收記者、律師」怕遭爆料

近來中國雲南低價旅遊團亂象頻傳,許多導遊會強迫並威脅遊客,如果不願購買伴手禮就會被列入黑名單,無法再來當地旅遊,近日有新聞從業者在朋友圈爆料稱在網上團購預訂一家雲南旅行社行程,結果卻因表明記者身份而遭到勸退,進而發現旅遊公司如今有不成文規定,不接受「敏感行業」客戶,尤其是記者和律師。對此,雲南文旅廳回應,正核實調查;律師表示,怕被曝光,禁止記者、律師或導遊參團已經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旅遊行業要經得起包括記者、律師在內的所有遊客的檢驗。

▲雲南低價旅遊團不接受「敏感行業」客戶,拒絕讓記者、律師跟團。(示意圖/Shutterstock)

根據陸媒《上游新聞》報導,一名新聞記者近日發文表示,自己在某短影片平台上團購了一單雲南旅遊團,在和平台客服溝通出遊事宜時,因多問一句:「有記者證是不是有優惠,免門票?」不料對方竟立即來電核實身份,確認後強烈建議他不要跟團,說這種旅遊團肯定經不起推敲,他冒不起這麼大的風險,怕自己因此丟了工作;另一名新聞業者實際向旅行社報名旅遊,並同樣詢問:「記者證是否優惠免門票?」結果客服人員直接表明:「我們沒辦法接待記者,也沒有旅行社願意接待記者」,甚至聲稱:「這屬於行規!」

雲南低價旅遊團怕被爆料禁收記者律師

▲記者報名雲南旅遊團遭到拒絕。(圖/翻攝自微博)

該客服人員進一步透露,有些導遊不願意接待記者,「除非是跟純玩團,一般來說都要進購物店,現在購物都是自願的,也不會強迫你消費。但導遊肯定還是希望你們買一點。」怕記者是特意跟團拍照寫成新聞,並建議記者報名跟團的時候,不提自己的身份職業,「因為公司那邊的話,基本上是不收這種敏感行業的(遊客),比如說有的像律師之類的也不會收。」

回顧過往,早在2017年春節假期時,陸媒《央廣網》就曾報導指出,有旅遊公司在平台針對雲南的特價旅遊團,設置多項門檻,對消費者的家鄉、年齡、性別都有明確規定,並禁止律師、記者以及旅遊業工作人員跟團。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的客服人員對此表示,這些旅遊團都有些購物行程,「因為擔心此類行為被記者曝光或被律師拿合同說事,所以對這兩個職業的遊客加以限制」;另一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則表示,主要就是擔心這些特定職業的人「挑刺」,比如律師有特定的專業能力,能夠判斷出所做的事情合法還是不合法。記者有媒體資源,存在媒體報道的可能性。

雲南低價旅遊團怕被爆料禁收記者律師

▲特價旅遊團設定多項參團門檻,禁止律師、記者以及旅遊業工作人員參團。(圖/翻攝自微博)

事件被曝光後,相關旅遊平台已將違規的旅遊團下架,並對該家旅遊公司進行處罰,也向涉及到的相關用戶道歉。現在實際到平台上查看雲南行程,只有提及出於安全考量,不接受孕婦預訂的提醒,沒有針對特定職業進行限制,但旅遊公司仍會口頭建議特定職業的人不要跟團。

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對於旅行社婉拒「敏感行業」人士參團一事,僅表示沒有聽說類似限制記者參團的現象,「以遊客的身份肯定是沒有問題的,可能說是記者,對方會覺得是要去採訪或者其他,該名工作人員建議記者不要報低價團,「報正常價格的團應該就不會遇到這類問題。如果是專門對接景區或者採訪,則需要提前去聯繫。」

▲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工作人員建議記者不要報低價團。(示意圖/與本文無關/Shutterstock)

至於在限制律師身份隨團方面,廣東平威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衛平表示,目前還沒遇到這樣的事情,他強調《旅遊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均未對旅遊者或消費者的群體予以限制,而旅行社設置條件限制記者、律師或導遊參團的行為已限制了特殊群體的權利,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剝奪了特殊群體作為消費者的選擇權,屬於違法行為。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則認為,旅行社經常會在團購產品中加入限制性條款,對個別類型群體進行差別對待的現象在整個行業中屢見不鮮。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為律師和記者熟悉法律和輿論,以及處理問題的黃金法則,因此能夠輕易識別旅行社的貓膩,並做出合理安排。旅行業者對消費群體區別對待,不僅涉及地域歧視和職業歧視,破壞了市場秩序,同時也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利於行業的健康發展,從事旅遊行業就該經得起包括記者、律師在內的所有遊客的檢驗,「防記者、律師」實屬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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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7-2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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