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國民黨籍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近日遭指控於去年選舉前送豬肉、酒水給部落耆老行賄,以尋求支持,花蓮地檢署調查後,以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並提起選舉無效之訴。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判龔文俊當選無效。
▲玉里鎮長龔文俊在選前送豬肉、酒水等行賄,遭判當選無效。(圖/翻攝自臉書/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據了解,龔文俊曾任玉溪地區農會總幹事,2009年當選花蓮縣議員,2014年當選玉里鎮長,2018年尋求連任時,以千餘票的差距敗給蔡秋龍,去年再次參選玉里鎮長時,花蓮地檢署接獲檢舉,發現龔文俊在選舉期間贈送原住民部落耆老豬隻、豬肉、豬頭、一整車酒水等,藉此獲取支持,最終順利當選。
檢方認為,龔文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龔文俊則喊冤表示,他經營養豬事業近30年,牙醫公會長期購買豬下顎做實驗,所以剩下的豬頭部分及其他有傷殘病弱、體重不足的豬隻,因為清運、處理成本高,價格又不好,所以一直以來都會直接送給需要的人,絕對不是為了選舉。
不過,檢方認定,龔文俊涉嫌賄選犯行明確,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賄選事證明確,判龔文俊當選無效,令龔文俊覺得遺憾,會繼續上訴捍衛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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