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揚州市近日發生一起嚴重的社會事件,當地一名女子在網上爆料,指稱在2022年1月時被揚州市蔣王派出所的一名姓王的警察性侵。根據女子的描述,當她報案之後,警方卻以「反抗不夠激烈」和「身上沒有皮外傷」作為理由,未對涉事警察採取相應的懲處措施。
▲江蘇一名女子控訴遭公安性侵,報案後警方更試圖壓案。(示意圖/Shutterstock)
女子在社交平台上發文表示,她報案後被要求進行長達12小時的筆錄,同時未獲准使用手機與家人聯繫。她指出,筆錄期間,警方試圖使她承認與涉事警察是自願性行為。事件在網絡上引起了廣泛關注和討論。對此揚州市公安局和市紀委監委已經介入調查此事件。據蔣王派出所透露,涉事的王姓警察在事件發生後不久已被調離原職,但目前其是否仍在警隊中尚不清楚。
女子隨後表示,她已被通知警方對王姓警察採取了調職降職的處理,但她仍不滿於處分僅止於此,認為應該對其實施更嚴厲的懲處。揚州市公安局政治處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此案正在進一步核實和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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