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政部警政署新頒布的「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斑馬線規定引起熱議後緊急喊卡。針對這一爭議,交通部於26日進行「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討論,經過3.5小時的會議後,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宣布,該標準將維持3公尺,違規罰款將提高至6000新台幣。
▲ 「斑馬線停讓行人」標準出爐(示意圖/Shutterstock)
日前,警政署宣布只要斑馬線有行人,無論距離遠近,駕駛都要停讓,否則予以開罰6000新台幣。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執法方案過於嚴格,可能對車流造成影響。經過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討論的結果,決定暫緩實施該執法依據。
而今日重新再議,會議從26日下午3時持續至晚間6時30分,耗時約3.5小時,參加人員包括來自交通部、道安委員、學者專家及執法單位等約30人。會議結果維持行人穿越道上汽車須停讓行人,更明確規定車輛與斑馬線行人的距離需在3公尺內,約一個車道寬或三個枕木寬。
▲ 「斑馬線停讓行人」標準出爐(示意圖/Shutterstock)
李克聰表示,在各單位充分表達意見後,交通部與執法單位認為原定3公尺標準的負面影響相對較小,同時原標準已讓民眾熟悉。交通部與參會學者專家認為,該罰則已從原先的3600新台幣提高至6000新台幣,並要求違規的司機需參加道路安全講習3小時、記3點。在罰則提高的情況下,維持原訂標準能讓民眾更熟悉並有所依據,更容易被接受。
該罰則預計將於6月30日正式實施。未來,相關車輛與斑馬線距離控制在3公尺,將進行積極取締,若現場有警察,甚至也可以透過科技手段進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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