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越南籍黃姓移工與丁姓雇主前往彰化北斗鎮一間畜牧場,進行化糞池紅泥膠皮袋更換作業,沒想到竟不慎墜落深1.7公尺的化糞池溺斃,彰化地院認為雇主未設置安全設備,或讓勞工著用救生衣,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雇主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彰化越南籍黃姓移工因走道太窄,慘墜1.7公尺深化糞池溺斃,災害現場示意照片。(圖/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44歲丁男承攬彰化縣北斗鎮一間畜牧場的化糞池紅泥膠皮袋更換工程,僱用多名移工包括越南籍黃男共同進行更換作業。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公佈的判決書,該起事故發生於2022年6月19日,事發當時黃男在第三池進行紅泥膠皮袋的鐵架搭設,而丁男則在第四池補強鐵架,怎料施工期間突然聽到有移工呼喊黃男掉入化糞池內,丁男見狀緊急使用一旁鐵棒、繩子和救生圈,將黃男從化糞池中救出,並請畜牧場人員協助叫救護車,無奈黃男送醫後仍不治身亡。
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調查此案時發現,該化糞池距離地面高4公尺、水深1.7公尺、頂部平台走道寬30公分,在該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不過丁男並沒有在化糞池開口設置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也未確實要求勞工著用救生衣。丁男雖辯稱臨時請不到工人才會找黃男幫忙,也有要求其穿好救生衣及注意安全,但仍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地院法官審理案件,認為丁男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且犯罪後已坦承犯行,知所悔悟,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丁男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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